盗窃案件不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案件,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盗窃案一经侦查立案,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不予撤销案件。
一、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吗
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也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为:
(1)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2)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3)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4)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构成。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二、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和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公诉案件的刑事部分不能调解、不能私下和解;
2、但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由双方和解或由法院调解。
公诉案件的步骤如下:
1、公安机关、检察院立案;
2、公安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
3、检察院审查起诉;
4、人民法院对案件审判;
5、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三、东西丢失多少钱能立案
一般情况下,遗失物品多少都不可以立案,除非符合盗窃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一般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对刑法规定的犯罪,进行受理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所以遗失物品是无法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仍会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
调解是否适用于盗窃案?
415人看过
-
盗窃案调解的适用性探讨
289人看过
-
小的盗窃案警方会认真调查吗,盗窃案件派出所立案后多久能解决
284人看过
-
盗窃案警方怎样处理,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393人看过
-
调解在盗窃案中的适用性研究
61人看过
-
盗窃案件的特点是
430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
盗窃案件调查时还会查被盗窃方的财产吗, 盗窃案件的一般侦查方法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在破盗窃案的同时,不会调查被盗窃方的财产。盗窃案件的一般侦查方法: 1.调查访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查访问的对象主要包括被盗财物的所有人、看护人、经管人和别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如事主、现场周围居住的群众、被盗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等知情人员。访问要查明案件的发现经过和财物被盗的详细情况,从中寻找犯罪线索。访问的内容主要包括:(1)案件的发现经过;(2)被盗财物的详细情况,如被盗财物的名称、数量
-
盗窃案的程序是怎样的,盗窃案的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9盗窃的审判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审判准备阶段。二是法庭调查阶段。三是举证质证阶段。四是法庭辩论阶段。五是被告人作出最终陈述。第六,判决阶段。
-
盗窃案件概括怎样界定是治安案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8盗窃案件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
刑事案件盗窃案件司法解释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案量刑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