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股权转让过户可以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06:05:35 405 人看过

一、工业土地股权转让过户可以么

工业土地股权转让过户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

2、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是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办理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是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办理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
    一、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股权转让不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转让的标的不同,股权转让转让的是股东权利,而土地转让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有时间限制吗股权转让有时间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2023-04-25
    490人看过
  • 通过股权转让转让土地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4-04-11
    430人看过
  • 土地转让时可以不转让地役权吗?
    转让土地后,土地的地役权随之转让。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一、地役权的具体规定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五)地役权的效力1、地役权自地
    2023-06-27
    159人看过
  • 土地转让只变更公司股权可以吗
    1、土地转让和变更公司股权没有关系。2、土地转让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变更公司股权的标的是公司股权。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一、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是禁止土地买卖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
    2023-02-22
    481人看过
  •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
    一、根本目的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股权转让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和股权转让价款是股权转让计税依据的要素,也是纳税人进行筹划避税的两个重点。二、形成原因综合监管缺位、税收立法滞后、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是增资转让避税问题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一是工商、会计、审计以及金融等部门综合监管缺位,造成公司增资等“资本运作”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虚假等瑕疵出资问题普遍存在。二是对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的税收立法滞后。三是对股权计税成本进行确认的税收法规不完善。三、解决对策1、加快对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的税收立法建议将出资人用于股权出资的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来源是否符合税法、是否是税后资产等限制性条件补充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中,逐步建立起税收审验机制,在公司出资或增资登记注册时,税收前置,部门把关
    2023-03-16
    1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可以过户吗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可以过户。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过户,当事人可以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不配合的如何处理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2023-07-23
    363人看过
  • 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土地合法吗
    该行为是不合法的。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移土地利益,实质上已经构成了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文规定,如果投资开发并利用土地的行为,必须遵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才能进行,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土地使用权也无法进行转让。此外,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还需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4-05-16
    170人看过
  • 能否将土地过户转让?
    土地使用权可以过户,但必须要满足必要的条件。一般过户的条件要求土地拥有者和购买者的户口都是当地户口。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即使是签了协议,农村土地私下买卖也是无效的。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2023-07-03
    4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过户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过户(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变更地籍调查。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
    2023-06-05
    45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需要过户?
    不合理,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人是以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所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后,必须要抓紧时间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转让人实际享有的土地使用期限。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仅转让转让人的权利,而且转让人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负担义务也一并移转给受让人。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自办理使用权转让登记后生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人负有将其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的义务,但转让人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占有并不能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因土地使用权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当事人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自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转给受让人享有。4、依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该幅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5、土地使用权
    2023-08-05
    3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的差异是什么?
    土地转让和股权转让的构成要件不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公司股份、权利和责任转让给他人,转让的目标是股东依法登记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多个法律法规调整,而股权转让则适用多个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目标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在股权转让中,转让目标是股东依法登记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投资者的出资额;2、由不同法律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整,股权转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股 权 转 让 和 土 地 转 让 分 别 由 哪
    2023-10-08
    3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1、锁定收购目标,进行收购意向谈判。投资方在进行收购时,首先应锁定收购目标,调查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判断其收购的价值。调查后,认为项目公司值得投资收购,进而与项目公司股东进行谈判,就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价格、付款方式等达成初步的一致后,通过并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再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2、股权转让的同意与优先购买权的放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项目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事宜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投资方转让股权的股东按法律的规定签订转让股权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股权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证明
    2023-04-17
    2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股权过户的区别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2023-03-03
    410人看过
  • 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一、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的区别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股权变更在公司法领域,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2.结果不同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将其持有的30%的股权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权发生了变动。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第三方(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3.生效条件不同股权转让必须在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才生效,而股权变更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可以正式生效。二、股权转让出资额是什么股权转让出资额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资金。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
    2023-04-25
    2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转让流程工业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
    • 工业出让土地经司法过户后可否再转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第十四条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
    • 公司可以转让工业用地股权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2
      可转让,条件:1、已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2、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项%以上,属于开发土地的,必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关于发布和实施国家工业用地转让最低价格标准》,从今年开始,全国工业用地分为15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最低转让价格。本标准还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上市转让,其转让底价和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当地土地等相应的最低价格标准。因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
    • 股权转让未办理过户可以入股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1、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也要以出资额为限,按比例承担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新老股东的债权债务分配协议只能对内有效。 2、房屋未过户,不影响新股东加入。 3、新股东为稳妥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后入股,重新计算出资比例,原股东仍然拒绝办理房屋过户,可以考虑以其他方式出资,但不能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
    • 转让过户后土地使用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