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管辖权确定的一般原则一般采用“原告为被告”的原则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管辖区。即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备案。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居住地到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但住院的除外。被告人迁出后户籍未解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其常住地。没有常住户口的,户籍迁出未满三年的,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在一年以下。超过一年的,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在特殊情况下,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宣布下落不明或失踪
3。劳动教养。(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提起诉讼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管辖,由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是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团级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居住地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六)离婚一方在国外的,由一方原居住地或者最后一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哪一方,国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外方向居住地国法院提起诉讼,内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两名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尚未和解,其中一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受诉讼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由原告或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该国原户籍地或者缔结婚姻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p>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com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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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5诉讼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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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域的管辖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01《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管辖确定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就公民而言,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就法人而言,住所地是指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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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27导读:关于我国离婚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在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地域管辖,到底怎样才能采用特殊地域管辖呢?下面110ask.com网将为您讲解我国离婚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由110ask.com婚姻知识栏目组总结。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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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权区域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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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地域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8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