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6:01:08 446 人看过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抢劫犯罪客体方面应具备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亲友及犯罪嫌疑人辨尸笔录;

3、物证,如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4、亲友对该类物品的辨认笔录;

5、对尸源不清,无法辨认的尸体所作的DNA鉴定;

6、尸检报告、伤情鉴定;

7、被害人及其亲友对被害人被伤害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劳动能力、智力状况后遗症等的证言。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被害人对该项财物拥有合法权利及证明该物价值、购买时间的证据,如购物发票、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2、证明被抢财物特征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如能证明被抢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驾驶证,证明手机入网号的相应包装盒附属证明等,证明被抢物品的隐蔽特征的证人证言;

3、物证,即被抢的有关财物及其相关的追赃笔录、提取笔录、勘验材料、照片等;

4、价格鉴定;

5、犯罪嫌疑人、窝赃人、买赃人对赃物处理情况或去向的证言或供述。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追究常做如下辩解:主观上不明知系去抢劫他人财物,而是为同案犯罪嫌疑人或案外第三人去被害人处索取“债务”,即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主观要件。对此应注意调取以下证据:

(一)被害人对被抢财物拥有合法所有权、占有权的书证。

(二)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书证。

(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其他证人证言应涉及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否认识或有经济往来;

2、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经济来源是否拥有该笔债权的可能性;

3、其他人有无委托犯罪嫌疑人找被害人收取债务,有无委托书;

4、债权债务是如何产生的,有无债权债务的存在;

5、其同案犯罪嫌疑人有无告知目的是去索取债务;

6、拥有所谓债权的犯罪嫌疑人有无向其同案犯罪嫌疑人出示债权凭证,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是否要求查看凭证;

7、抢劫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无向被害人表明索取债务的目的,被害人有无认可;

8、向被害人索取的财物数额是否明显超过债务的数额。

当我们合法权益被抢劫犯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让抢劫犯绳之以法。当然在他们受到法律制裁时,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理智去收集对抢劫犯有威胁的证据。

我国是法治社会即使是公安机关也不能随便抓捕人,所有的逮捕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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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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