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含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3:40:13 163 人看过

一、显失公平的含义

显失公平的含义: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是:

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

4.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在合同撤销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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