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超出合同工期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3:29 77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施工方的损失的,发包方要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你可以根据对方的侵权事实进行诉讼,当然也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损失进行调解或达成协议赔偿。

3、如果诉讼的话,你们当然要进行相关的证据提交工作。比如你们预计的实际工期,你们承担相类似的工程活动的大概工期,以证明你们这次确实收到了窝工等损失。你们也可以举出你们在我工期间的损失具体内容,如工人的工资、机器闲置费用、器材租赁费用等等,都要求合格的单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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