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性病罪的外在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2:01:33 225 人看过

一、传播性病罪的外在表现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外在表现是明知自己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传播性病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只要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该罪。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以实际发生性病的传播要件。实际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嫖娼行为,有足以造成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

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性病患者。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严重性病具有明知仍卖淫嫖娼。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因而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施,仍然应认出具有本罪的故意,从而构成本罪。

二、传播性病罪具体判多少年

传播性病罪具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判刑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传播性病罪的量刑标准是如果构成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该罪需要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并且主观上有传播性病的故意。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

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故意内容,有的是为了赚取钱财,有的是为了满足淫欲,有的也可能是以卖淫、嫖娼传播性病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则只是意图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n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n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要素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以下要素会构成传播性病罪: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一、强迫他人吸毒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强迫他人吸毒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二、卖淫被抓会怎样处罚卖淫被抓可能面临以下处罚:1、纯粹的卖淫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只给予行政处罚。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会构成组
    2023-06-26
    241人看过
  •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一、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罪犯明知道自己患有医学上认定的性病而又去从事违法的卖淫行为,导致他人也因此患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二、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以实际发生性病的传播要件。实际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嫖娼行为,有足以造成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性病患者。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严重性病具有明知仍卖淫嫖娼。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因而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
    2023-04-18
    66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辩护词
    一、遗弃武器装备罪辩护词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
    2023-06-01
    328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传播性病的行为、传播对象为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传播方式为性接触或其他亲密接触、传播结果导致感染或传播疾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几点:1.犯罪侵害的客体是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传播以及公共卫生和社會管理秩序。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健康而故意实施。4.犯罪构成要件包括:a.传播性病的行为;b.传播对象为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c.传播方式为性接触或其他亲密接触;d.传播结果导致感染或传播疾病。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主观方面是什
    2023-08-26
    133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艾滋病属于性病吗
    传播艾*病属于“传播性病罪”吗艾*病属于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严重性病”,其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女,1981年9月20日出生。2013年10月10日因涉嫌犯传播性病罪被逮捕。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性病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查明:2007年1月被告人王某经某县艾*病性病皮肤病防治中心确诊为HIV-1抗体呈阳性。2013年9月5日16时许,王某与陆某商定在出租屋进行性交易,嫖资为30元。陆某在未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二人被巡查的公安人员抓获。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的HIV-1抗体呈阳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实施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鉴于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
    2023-12-06
    202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客体要件传播性病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
    2023-03-02
    308人看过
  • 浅谈传播性病罪罪名的准确性
    我国《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规定是为了严禁卖淫嫖娼,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的需要而作出。根据两高有关刑法分则罪名的规定,此款罪名被规定为传播性病罪。笔者认为,用传播性病罪来概括条文的罪状是不够准确的,它已超出了该条文罪状所涵盖的内容。笔者建议用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罪名来代替现有罪名。首先,从罪状对主体的要求来讲,罪状要求犯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卖淫、嫖娼者本人,其他人不能构成该罪主体,因此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能从直观上体现出主体的范围。而传播性病的行为人的范围除上述人员外,还包括其他具备上述条件患有严重性病的卖淫、嫖娼者以外的人,此范围比罪状所要求的主体范围广。其次,从罪状对主观方面的要求来讲,罪状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
    2023-04-25
    403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有量刑的规定吗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规定的量刑相关条款包括: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嫖娼犯罪的行为有哪些(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2023-03-09
    484人看过
  • 性病传播罪的判刑标准
    刑事责任能力
    涉嫌传播性病罪判决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涉嫌传播性病罪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以实际发生性病的传播要件。实际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嫖娼行为,有足以造成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性病患者。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严重性病具有明知仍卖淫嫖娼。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因而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施,仍然应认出具有本罪
    2023-07-06
    260人看过
  •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二)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三)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传销的含义与具体表现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
    2023-08-16
    258人看过
  • 哪些法律规定传播性病罪有行政方式
    传播性病罪的法律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对行为人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一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都可构成本罪。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认定情况是怎样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卖淫被抓要判多久卖淫的,一般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2023-04-07
    198人看过
  • 患有性病卖淫会导致性病的传播
    性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染,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性病的传播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摧残人体健康,而且危及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置他人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引起严重性病的大量传播,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威胁,社会危害严重。为了制止和打击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力地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减少和防止性病的传播,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规定为犯罪是完全必要的。如果清楚地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会造成性病被传播的后果。二、关于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谓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是修订后《刑法》新增的罪名之一,其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破坏了社会治安
    2023-04-04
    262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与相关罪的界定
    本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有性病等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故意内容,有的是为了赚取钱财,有的是为了满意淫欲,有的也可能是以卖淫、嫖娼传播性病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则只是意图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
    2023-04-28
    461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引诱幼女卖淫罪标准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
    2023-03-07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这属于传播性病罪么?哪些是传播性病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不是我想打击你,你已经属于传播性病罪!首先你有以下几点罪行和证据! 1.你和对方在事后才和她说你曾经有过性病,这说明了你和对方隐瞒了你的危害。 2.对方也染上了性疾病,虽然在表面和你不是很像,但是已经构成了你在传播了性病毒。 你现在唯一做的就是,看看对方是否起诉你,如果要起诉你,你最好找位律师! 推翻楼上的说法:首先,他是在未告知对方自身有传播性疾病的情况下和对方发生性行为。所以也就是说他隐瞒了自
    •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6-19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
    • 是传播性病罪还是传播性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1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5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性交易与染上性病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因为性交易发生的时间肯定与被传染者觉察自己患性病的时间之间有间隔。性交易之隐秘性和一对一性,现场又不复存在。
    • 传播性病罪要具备哪些属性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6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