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谁负责交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6:24:38 178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公司或被告交纳。当然为了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则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该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原告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赔偿。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二、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8、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1、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2、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14、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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