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算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6:41:58 408 人看过

要看情况的,如果劳动者抢救超过48小时后就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超过48个小时抢救死亡的,属于非因公死亡,劳动者的亲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非因公死亡期间的待遇。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48小时抢救无效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人王某华与张某梅系夫妻关系。2007年9月14日上午8时左右,张某梅在原告东台市海澜服饰有限公司包装车间工作台边,因病突然昏倒,后被送往东台市人民医院抢救,东台市人民医院入院诊断张某梅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性脑室出血、左侧大脑动脉瘤破裂可能。张某梅被安排住院经抢治疗。2007年9月15日20时左右,医院经过诊断确定张某梅没有继续存活的可能,在此情况下第三人王某华经与亲属协商决定放弃抢救,2007年9月15日22时10分左右,张某梅救死亡。第三人王某华于2007年10月24日向被告东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于2007年11月2日受理了第三人的工伤认定申请,2007年12月24日,被告作出东工伤认字[2007]第207号《工伤认定书》,认定书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张某梅的死作出视同工伤的决定,原告不服,于2008年2月20日向东台市人民
    2023-06-07
    130人看过
  • 视同工伤48小时超过死亡的时间还会得到赔偿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即使超过四十八小时也可以按工伤处理,其近亲属享受工伤待遇。但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按工伤进行处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2023-02-23
    173人看过
  • 抢救超时非工伤?
    公交车司机王勇在上班开车途中突发疾病昏迷,医院抢救11天后宣告死亡,公交公司以及家属都认为王勇属于工伤,但劳动部门却作出“王勇不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书,理由是,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王勇家人走上诉讼之路(本报曾作报道)。最近,法院终审以王家人败诉告终。王勇的父亲王克本已向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上班发病司机昏迷11天死亡2007年10月26日,宜宾市公交公司司机王勇驾驶大客车行至岷江大桥时,突发疾病昏迷。随后,王勇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院采取开颅手术后,王勇一直呈深度昏迷状,且无自主呼吸和无自主血压(俗称“脑死亡”)。11月7日,医院宣告王勇死亡。王勇死后,公交公司的工会及负责人均表示,王勇是因工死亡。由于王勇购买了工伤保险,遂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抢救超48小时不算2008年初,公交公司向宜宾市劳
    2023-06-08
    230人看过
  • 女工突发脑淤血死亡,抢救超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伤
    44岁的戴某某在殡仪馆的停尸间里已经躺了一个多月。2010年3月11日,她的丈夫,拉着横幅,堵住了她生前工作的工厂大门,为其索要赔偿费。然而,在戴某某抢救期间,丈夫曾欲拔下她的呼吸管,以造成她的死亡属于工伤事故,而拿到高额赔偿。44岁女工突然晕倒在岗位上戴某某的丈夫李某某回忆称,2月6日下午5时15分左右,他急匆匆地赶到妻子的单位——位于东城的东莞高富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富达),15分钟前,他突然接到富达厂电话,说妻子在工作中晕倒了,而且昏迷不醒。李某某说,他到富达的时候,看见医护人员正在抢救妻子,他过去用手摸了摸妻子的鼻子,发现妻子已经没有呼吸,只是心脏还在跳动。随后,戴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于2月11日凌晨死亡。关于死亡原因,李某某说,妻子在富达做清洁工,以前富达有3位清洁工,但在妻子死亡之前一个多月,就只有两位清洁工在上班。两个人做三个人的活,是妻子太累了,而引发脑溢血的。亲属曾
    2023-06-29
    402人看过
  • 因死亡距发病超过48小时能不能算工伤
    10月24日下午,阜外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医师昌*勤(化名)在手术室里晕倒。12月2日,昌*勤因医治无效死亡。同事证实,他在病倒前承受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因死亡距发病超过48小时,不能算工伤。工伤标准是什么专家定的关于工伤的“48小时”之限的追问,实际上已经从工伤的原本定义,延伸到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定义是很清楚的,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以此,昌*勤医师在手术室里晕倒,因医治无效死亡,又有其同事证实,他在病倒前承受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就应该认定工伤。但是,要认定工伤,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里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那么,昌*勤医师10月24日下午在手术室里晕倒,12月2日因医治无效死亡,就大大超出了“48小时”之限。结果也可想而知
    2023-05-04
    95人看过
  • 职工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后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类似情况,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做法比较普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考虑此类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这部分人的权益。但是,在工伤认定上,还应兼顾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利益平衡,不能无限制、无原则的扩大。关于“48小时”是否要严格要求的问题,原则上超出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连续抢救48小时,而后死亡的,亦可认定工伤。此外,脑死亡应当是死亡的标准,对“48小时”内脑死亡、“48小时”后停止呼吸者予以认定为工伤。律师补充: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2023-05-06
    261人看过
  • 司机驾车发病后死亡因抢救超48小时被判非工伤
    家属已向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专家建议出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公交车司机王勇在上班开车途中突发疾病昏迷,医院抢救11天后宣告死亡,公交公司以及家属都认为王勇属于工伤,但劳动部门却作出“王勇不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书,理由是,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家属已向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专家建议出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公交车司机王勇在上班开车途中突发疾病昏迷,医院抢救11天后宣告死亡,公交公司以及家属都认为王勇属于工伤,但劳动部门却作出“王勇不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书,理由是,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王勇家人走上诉讼之路(本报曾作报道)。最近,法院终审以王家人败诉告终。王勇的父亲王克本已向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上班发病司机昏迷11天死亡2007年10月26日,宜宾市公交公司司机王勇驾驶大客车行至岷江大桥时,突发疾病昏迷。随
    2023-06-10
    221人看过
  • 保险超过48小时理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
    车险并不是超过48小时报就不赔了,虽然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规定说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但即便车主超过48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也不能作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但是如果距离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时间过长再报案,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定损,因为时间过长才报案,就无法确定相关损失,那么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公司是有权力不承担理赔责任的。一、车险过期24小时报案有效吗车险超过24小时报案有效。车主只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即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勘察出险情况,然后车主再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到指定地点进行定损和维修,最后再办理理赔。办理理赔手续完成后,等待保险理赔款到账即可。二、交通事故选择私了好还是公了好?损害后果较小的交通事故,最好选择“私了”。如果选择“公了”,处理成本会更高。交警出警后需要长时间扣押车辆,
    2023-06-25
    337人看过
  • 上班期间发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上班期间发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事实上,有些劳动者突发疾病后,经医院诊断后并无抢救必要,但这种情况也应当算作工伤。”为此上班期间发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事实上,有些劳动者突发疾病后,经医院诊断后并无抢救必要,但这种情况也应当算作工伤。”为此,《意见》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少了“抢救”的限制。
    2023-06-10
    87人看过
  • 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可以报工伤吗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可以继续申报工伤。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应该要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提出,如果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需要积极治疗自身的实际伤害。治疗完毕后,劳动者要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2023-07-30
    237人看过
  • 工伤死亡超过48小时属于什么事故
    工伤死亡超过48小时,属于工伤事故。在工作岗位上因操作受伤而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受48小时限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公司应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申报的,员工及其亲属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规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之内必须要申报的,否则过期不候。若发生工伤期间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的工伤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全部承担。工伤死亡赔偿有什么标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
    2023-07-24
    232人看过
  • 拘传超过48小时会放人吗
    拘传超过48小时,没有找到犯罪的证据,不符合拘留的条件是需要放人的,拘传最多12个小时,且不能连续拘传变相羁押。拘传后认为有犯罪嫌疑及有相关证据的,就改为拘留或者逮捕,否则的必须要放人。传唤是指司法机构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拘传,是指侦查机构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或者逮捕,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现在超过36个小时了,也应该接到消息了,可能拘留通知书在邮寄的路途中。公安机构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一、传唤的时间规定有什么?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
    2023-04-03
    317人看过
  • 受伤抢救多少小时后不算工伤?
    一、受伤抢救多少小时后不算工伤?受伤抢救48小时后不算工伤,员工受伤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为工伤,但48小时之后,坚持继续实施抢救所花费用,不算在工伤赔偿之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
    2023-04-28
    232人看过
  • 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文件依据:劳社部函〔2004〕2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二、关于死亡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4-15
    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造成死亡,能否全额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5
      1.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2.如果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要看该死者在该起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3.如果是工作中突
    • 在产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抢救时间没有超过48小时,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员工在产假期间,并非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内,是无法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
    • 发生事故被抢救48小时算不算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6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前提条件是该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若是下班之后发生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即使疾病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工作原因,原则上亦不能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疾病,即使该疾病产生原因不是工作原因,而可能是职工个人身体的原因,亦可以认定为工伤。所谓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局限于日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还包括其他工作时间和工
    • 工伤抢救过程中超过48小时死亡的责任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8
      1.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2.如果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要看该死者在该起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3.如果是工作中突
    • 上班时间在工厂门口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算不算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5
      根据规定不属于工伤。是民工的话,又不同于职工,建议协商处理。超过48小时不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