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个人免除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23:08:22 450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的个人免除条件有哪些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间有多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法院判决连带责任怎样执行

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在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当被执行人之一的连带责任人履行完义务后,其该如何追偿的问题,履责后的连带责任人是另行起诉还是以本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判决)为依据要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真正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法律未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n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办法解除吗,连带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办法解除吗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解除的,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权利人免除责任人责任等情形时,连带责任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连带责任范围有哪些(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
    2024-01-19
    376人看过
  • 超过保证期,保证人免除连带责任
    银行借给王某40万元现金后,李某还为银行写下了两年的担保期限。这两年,王某因各种原因没有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两年后,银行将王某、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贷款本息,并要求李某承担连带责任。11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银行本息42万元,免除李某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2006年4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市某支行与王某、李某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该行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即2006年4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李先生为担保人,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后两年。王某和李某分别在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借款人栏和担保人栏签字。当天,银行借给王某40万元。贷款到期后,王某没有还款,李某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贷款到期两年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贷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负连带责任。法院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市分
    2023-05-08
    259人看过
  • 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都是连带责任吗?
    一、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反担保的条件为:1.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都是连带责任吗反担保并不一定都是连带责任,例如反担保的担保人设立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2023-04-25
    46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怎样免责,
    一、连带责任担保人怎样免责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况如下: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5、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4、连带责任
    2023-05-06
    234人看过
  • 执行中能否放弃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一、执行中能否放弃连带责任人民事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只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权利人放弃连带责任人责任的,应当在起诉阶段不起诉连带责任人,而不是在执行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
    2023-04-18
    176人看过
  • 连带债务中申请个别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连带债务中申请个别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有以下条件: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是什么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这种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二者的区别如下:1.承担
    2023-10-15
    227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合伙的连带责任;(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四)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一、夫妻公司要怎么避免无限责任夫妻公司要尽量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避免无限责任,有如下三个经验值得借鉴:1、在公司登记注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2、每年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备查;3、公账和私账严格区分,不要用个人私账用来收取、支付公
    2023-03-25
    116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2023-03-09
    53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追偿权法条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随偿。但有人认为,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只适用于合伙、联营合同引起的,债务人明显有二人以上负连带责任的案件,至于租赁、承包合同引起和因代理行为造成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的案件,实际债务人只有一个,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因而连带责任的追偿无法律依据。首先,如前所述,共同债务人的形成,除了合伙、联营由数人
    2023-04-13
    423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能单个解除吗,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
    一、连带担保责任能单个解除吗法律规定,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所以现如今可以先和朋友以及债权人协商,如果他们同意就可以解除担保合同,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二、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
    2023-06-20
    174人看过
  • 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在于:(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责任保证。(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
    2023-06-20
    206人看过
  • 连带债务担保人如何才能免除责任?
    连带债务担保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能免责,具体为:1、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伙,诱骗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免除责任;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的意愿签订担保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不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半年内向担保人主张还款权。在此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力的,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债务人中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灭。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
    2023-07-03
    4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保证人多长时间免除责任
    一、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保证人多长时间免除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
    2023-04-12
    236人看过
  • 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一人公司是公司法的新增内容,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放宽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公司的相对方考虑,以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况,从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原因也很明显,只有股东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如果要让债权人在难以了解详细公司的情况下来承担举证责任就非常之困难了。这也就要求一人公司在平时要尽到足够的谨慎和注意义务,需要有明确、完善的财务记录和相关材料。一、股东需要还公司的债务吗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二、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
    2023-03-2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责任方面解除连带责任有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的解答是: 连带责任对外是一个整体的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连带责任对于侵权人而言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责任方式。被请求承担全部责任的连带责任人,不得以自己的过错程度等为理由只承担自己的责任。 第二,连带责任对于被侵权人保护得更为充分。连带责任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 第
    •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债务如果被债权人免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2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免除连带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订立,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并且由当事人说明后,该条款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当出现免责条款约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被免责。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 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连带责任要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
      一般是六个月,但保证人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主责任免除连带保证免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连带保证的意思就是需要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承担责任,若保证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债务人免除责任,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