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地就是履行地吗
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是不一样的,这两个地方是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或者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地方应当为合同签订地,然后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双方未约定的,合同的履行地为: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有管辖权。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
也可以书面协定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三)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五)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三、合同签订地要怎样确定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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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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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地是签订合同时就成立时的地方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1合同成立地不一定是履行地。合同成立地是承诺生效的地方,但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目标确定。即时结算的合同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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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时签订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61、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而合同签订地点是根据合同签订承诺地点,但是签订合同方式不同,其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点也是不同的。 3、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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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地跟合同履行地是同一个地方吧?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1.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后签字盖章一方所在地,后签字盖章之后,合同成立。2.合同履行地是根据合同的主要义务来划分的,例如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卖方交付货物所在地,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出借人交付借款所在地。3.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也有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合同签订地只有一个地方的,但是履行地可能有好几个地方,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营业住所地、合同类型等因素确定的。4.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都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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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买卖合同实际履行地是如何认定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