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5:53:35 240 人看过

一、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条件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办理材料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一、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
    2023-04-23
    95人看过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
    一、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1、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1、由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向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并填写《病职工劳动鉴定表》;2、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将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送到劳动鉴定委员会;3、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鉴定者的病伤情况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医疗终结、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仍需病休等结论,并将该鉴定结论通知申请鉴定人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4、申请鉴定人如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级部门申请调解处理或仲裁。5、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无法决断或争议较大的病务案件,可以报送上级部门鉴定或调解处理
    2023-04-20
    124人看过
  • 劳动能力申请再次鉴定的规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一、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伤残等级的鉴定怎么执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的执行方式为: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2023-06-25
    489人看过
  • 景德镇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景德镇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景德镇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1.职工发
    2023-05-18
    251人看过
  • 办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一、办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有什么办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可以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什么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4-01-17
    477人看过
  • 北京市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北京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
    2023-03-19
    484人看过
  • 北京市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北京市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9、智能障碍,IQ测试≤45。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2、单肢瘫肌力3级。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3、不完全性失语。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说明(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2
    2023-02-27
    300人看过
  • 北海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中规定,“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二、北海执业药师再次注册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
    2023-05-19
    124人看过
  • 鉴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鉴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合同认定,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凭证认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一、鉴定劳动关系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一般需要45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2023-03-20
    30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级依据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根据伤病者于医疗期满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1)器官损伤是工伤直接的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2)功能障碍指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3)医疗依赖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4)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①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②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③部分护理依赖指
    2023-03-17
    384人看过
  • 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是什
    一、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三、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7楼02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四、商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的流程怎么走1、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受理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核3、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认定
    2023-05-25
    78人看过
  • 不服劳动能力可以再次鉴定吗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再次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一、工伤鉴定程序大概需要多久1、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23-03-14
    321人看过
  • 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间限制多久
    一、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间限制多久当场办结二、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三、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四、相关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2023-05-13
    408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再次开始吗?
    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受理申请的条件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使伤者及亲属无法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导致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工伤伤残等级认定等行政程序无法启动。所以,伤者只能寻求司法途径进行鉴定。当
    2023-08-1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表妹劳动能力鉴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
    •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能不能再给再次鉴定一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什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7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且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载明: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作出鉴定的依据等内容。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什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到哪里去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2
      仅仅一家,你交给元鉴定机构就行了,你可以电话咨询或者加我的微信,我在了解详细情况以后给你更加细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