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相关法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3:40:14 462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的是破坏桥梁、隧道、轨道、机场、航道等或者进行其他的破坏活动,足以使汽车、电车、火车、船只和航空器发生倾覆和毁坏的危险,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若触犯此条规定,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所谓倾覆是指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落等。所谓毁坏是指使交通工具完全报废,或受到严重破坏,以致不能行驶或不能安全行驶。倾覆、毁坏危险则指破坏行为虽未实际造成交通工具倾覆、破坏,但具有使之倾覆、毁坏的实际可能性和危险性。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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