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如何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7:10:13 195 人看过

(一)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三)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四)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一)复杂性。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

(二)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划分不同的分部工程类别
    一、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划分不同的分部工程类别在建设工程中划分不同的分部工程类别是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1.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四个分部工程。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五个分部工程。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
    2023-09-17
    303人看过
  •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各个级别及标准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2023-06-07
    20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划分为哪些分部工程
    建筑单位工程共分为9大分部: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分部工程包括各个分项工程。上面九种就是包含在内的,除此之外的都是他不包括的范围。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一、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
    2023-02-28
    222人看过
  • 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量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建筑过程中,他们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结果有的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等重大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针对这些情况,刑法专门规定了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其中“建设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业主”;“设计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进行专门设计的单位;“施工单位”,主要是指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及各种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建设的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聘请,担任
    2023-02-06
    298人看过
  •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第三条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在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第四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
    2023-06-07
    493人看过
  • 四级重大事故的划分?
    法律综合知识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06
    1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事故质量如何鉴定
    工程质量争议的司法鉴定以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内容如下:工程质量争议本身比较复杂,质量责任又可能涉及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出现质量问题后,各方当事人都可能各执一词,各自会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有关工程质量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常常会碰到这样的复杂局面。认定工程质量缺陷本身及其责任人,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性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对鉴定的申请、鉴定机构的确定、已有鉴定结论的重新鉴定以及鉴定书的内容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涉及到工程质量缺陷以及责任人或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分担等专门性问题,一般都会通过指定法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方法来确定责任;或者说,有关工程质量争议的案件,当事
    2023-04-24
    251人看过
  •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的划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
    2023-07-21
    29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规模划分标准
    一、建设工程规模划分标准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大型: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物高度≥100M;单跨跨度≥30M;单体建筑面积≥30000㎡;中型: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m;单跨跨度15~30m;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小型:建筑物层数5以下层;建筑物高度15m以下;单跨跨度15M以下;单体建筑面积3000㎡以下。2、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大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中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100000㎡;小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以下。3、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大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中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小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
    2023-06-07
    42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期限如何划定
    一、建设工程监理期限如何划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签订合同,所以监理期限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工程造价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
    2023-04-18
    43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五证不全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对于建筑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有以下明确规定:若施工方未按照既定设计方案进行土方开挖、结构施工等操作行为时;或是使用了未经检验认证或与合同条款不符的建筑原材料时,造成的事故责任将由承包商全面负责。反之,如果是由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存在瑕疵;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规格要求;亦或是发包人不经招标或协商直接指定特定分包单位的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则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将由发包方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
    2024-07-29
    28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依据: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2023-06-04
    319人看过
  • 202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2、事故现场处理:(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⑥责成
    2023-02-06
    30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一、火灾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1、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
    2023-03-28
    11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
      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
    • 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 建设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8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其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如何划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2
      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保经办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经社保经办单位核定后,按规定期限缴纳工伤保险金。使用者不按规定申报应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暂时根据该公司上个月支付额的110%确定应支付额的上个月支付额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暂时根据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确定应支付额。使用者再次办理申报手续,按核定金额支付工伤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按规定结算。
    • 城乡建设工程如何规划?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