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的是家庭共同生产承包,《土地承包法》确定耕地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家庭对土地承包权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利用权利的共有。因此,家庭成员的一部分死亡,作为承包人的家庭还在的话,就不会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失的,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主体消失而终止。
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多项要素的基础上,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中所占的比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所有人按核定比例分别受偿,承包人如已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利益应在核定比例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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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给家庭人口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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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减少时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要减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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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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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庭人口减少时,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是否应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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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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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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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给家庭人口是否有限制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1我国实施的是家庭共同生产承包,《土地承包法》确定耕地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家庭对土地承包权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利用权利的共有。因此,家庭成员的一部分死亡,作为承包人的家庭还在的话,就不会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失的,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主体消失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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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减少时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要减少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0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承包法》确定耕地的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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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2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征地补偿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失去承包土地的承包农民家庭,用于补偿和安置失去土地的农民的预期损失。征地补偿本质上不属于承包收入,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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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一)各地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根据现有法律政策规定,权证与合同不符时,应尊重承包合同的效力。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发放给拥有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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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承包期限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