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一年内查出破产企业有实施无效行为的隐匿财产的,仍可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一、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1、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3、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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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宣告破产后, 应还清债务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19人民法院依法宣布企业破产后,应在15天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清算该破产企业。破产财产由宣布破产时破产企业管理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布后破产手续结束前获得的财产和其他财产构成,具体按以下顺序偿还:(1)破产企业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现在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员工其他费用)(2)破产企业支付的税金(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偿还要求,按比例分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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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破产不够清偿债务由谁来清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9律师解答 对于经过破产程序仍不能收回的债权,可以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暂时不能收回,但今后有收回可能,应当计入破产财产,由清算组组织积极催收;在清算分配时仍不能收回的,如果数目较大,可以经债权人会议决议,由破产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债权,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无收回可能的债权,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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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是如何进行清偿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30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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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已清偿的破产程序如何终结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9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风险提示: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进行追加分配。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