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及以上刑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9:51:34 129 人看过

刑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事制裁,我国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可以看出,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因此,属于刑罚的一种。管制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同时也是主刑中处罚最轻的一种。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所以,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都是不超过两年的。如果数罪并罚,则不得超过三年。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且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一、管制属于行政责任吗

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的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二、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管制刑的内容有什么管制的类型有哪些
    管制有下列内容:1、适用范围。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有什么区别?(一)、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三)、适用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1、管制的适
    2023-07-26
    477人看过
  • 刑法的管制与管制处罚
    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的处理为:被判处管制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管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即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刑法管制适用条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3-07-26
    130人看过
  • 追诉机关对执行刑罚的管制权有哪些
    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二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第三,公安机关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四,公安机关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各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自诉制度在防止追诉机关消极滥用追诉权时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一项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直接会体现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其要保护的利益。我们从刑事自诉制度的立法目的就可以看出
    2023-08-08
    454人看过
  • 2023怎样执行管制刑罚,要遵守有哪些规定
    怎样执行管制刑罚,要遵守有哪些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一、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二、如何执行管制刑罚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
    2023-06-11
    436人看过
  • 管制和缓刑哪个处罚会轻一些
    一、管制和缓刑哪个处罚会轻一些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管制是不用被关押的,另外,这个管制是适合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而被判处这个缓刑的话,只是暂时不执行刑罚,通过考验期就不用执行,不通过就执行原来的刑罚,所以,一定程度上,管制是比这个判处缓刑更好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管制的法律特征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
    2023-04-20
    374人看过
  • 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罪犯有哪些
    一、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二、管制的罪犯有哪些义务和权利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
    2023-06-19
    408人看过
  • 缓刑与管制:哪种刑罚更合适?
    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管制属于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刑法的管制与管制处罚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的处理为:被判处管制的,管
    2023-07-12
    250人看过
  •  管制与缓刑哪个刑罚较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可以被判处管制,而缓刑则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通过考验期后刑罚就不再执行。管制比缓刑要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管制要优于缓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管制是不需要被关押的。此外,这种管制适合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罪犯,而被判处缓刑的话,罪犯只需暂时不执行刑罚,通过考验期后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后,罪犯需要继续服刑。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管制要优于缓刑。 管 制 与 缓 刑 : 轻 罪 刑 罚 轻 重 比 较缓刑和管制都是刑罚中的一种,但它们在法律属性、技术层面和适用后果等方面存在不同。首先,管制是开放性刑种,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而是一种附条件的刑罚执行方式。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其次,缓刑和管制在适用期限上存在差异。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
    2023-10-03
    169人看过
  •  刑罚裁量权有哪些限制?
    这段内容讲述了刑罚消灭的三种情况,即犯罪人在判决前已经去世、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回诉讼、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得特赦。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有三种情况会消灭刑罚裁量权:1、犯罪人在判决前已经去世;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回诉讼;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得特赦。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刑 罚 裁 量 权 有 哪 些 消 灭 ?刑罚裁量权是指在刑罚的裁量过程中,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刑罚的程度和种类进行选择的权力。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如法律规定的模糊性、案件的复杂性、法官的主观判断等,可能会导致刑罚裁量权的滥用和不当。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制裁措施,如量刑过重、量刑不当的司
    2023-09-04
    414人看过
  • 刑法中的管制是什么,管制刑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一)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二)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三)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一、管制有什么内容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
    2023-06-21
    469人看过
  • 可适用缓刑的刑罚有管制吗
    可适用缓刑的刑罚不包括管制,只包括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一、缓刑考验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
    2023-03-21
    482人看过
  • 基准刑为管制刑都有哪些规定?
    基准刑为管制刑是我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给予的一种处罚方式,它和刑事处罚有所相同又有所不同,相同的是,都会被限制自由或者是部分自由;不同的是,基准刑为管制刑不需要在监狱进行服刑改造,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基准刑为管制刑都有哪些规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基准刑特征:1、基准刑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2、基准刑由量刑起点和应增加的刑罚量两部分组成3、基准刑体现刑罚目的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全部需求;4、其他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影响刑罚量都以基准刑为起算点基准刑确定根据
    2023-04-17
    211人看过
  • 我国刑罚的管制制度
    管制是我国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刑法分则条文法定刑中列有管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的
    2023-04-22
    202人看过
  • 有哪些罪行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无期徒刑以及死刑。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事业单位给予什么处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事业单位给予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
    2023-07-0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罚中的管制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2
      刑罚中的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刑法管制与管制并罚的行为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
      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处理如下:管制刑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措施。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缓刑算不算管制以上的刑法,缓刑与管制有哪些区别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4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
    •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以及奖罚制度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劳动定额基本表现形式有两种: 一、是生产单位产品消耗的时间,即时间定额; 二、是单位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即产量定额。计件报
    • 管制和什么都不管的刑罚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