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及以上刑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9:51:34 129 人看过

刑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事制裁,我国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可以看出,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因此,属于刑罚的一种。管制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同时也是主刑中处罚最轻的一种。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所以,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都是不超过两年的。如果数罪并罚,则不得超过三年。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且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一、管制属于行政责任吗

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的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二、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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