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般立案后30天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予以立案,予以立案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
一、离婚官司一场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审理期限是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的,至于立案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这并无具体要求,要看法院的排期,到时法院自会通知你。
二、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受理,审理。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3.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三、立案下来多久下传票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
委托合同纠纷审理多久可以完成
146人看过
-
一般合议庭审理完多久宣判
268人看过
-
一般离婚纠纷多长时间审完
239人看过
-
审理劳动纠纷案一般用时多久
120人看过
-
一般劳动纠纷一审了,二审要多久
207人看过
-
一般客运合同纠纷二审
194人看过
-
房产赠与一般多久可以办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5大约半个月。无论形式如何,只要房屋转让名称从处理到获得新证书大约需要45个工作日。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并签订销售合同。在此期间,无论审计如何,只要需要签字,双方都必须同时在场。房地产局仍然很容易,最复杂的是土地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销售等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号。111)第二条规定,个人免费赠与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营业
-
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审理完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取保候审,不影响司法机关的侦查 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一个月内 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2个月内宣判,都是合法的区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
-
怎样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赠与合同纠纷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是国有企业,可以要求上级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区分是非,而不是行政干预。如果合同当事无法协商或调解,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
一般离婚纠纷多长时间审完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2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审查期限也不同。在一审程序中,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日起3个月内审查的一审民事案件适用于普通程序审查,期限为6个月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也需要延长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再延长3个月。二审流程中,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中,法院一般在6个月内审查,特殊情况为1
-
合同纠纷诉讼多久可以审结完毕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1、合同纠纷诉讼一般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内可以审结完毕,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