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证据如何采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21:31:04 321 人看过

一、刑事判决证据如何采纳

(一)关联性标准

1.规则:在控辩双方提交法庭的各种证据中,只有确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的证据才可以采纳为诉讼中的证据。不具备关联性的证据不得采纳。

2.解释:关联性是证据的自然属性,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诚然,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可以找到某种或远或近的联系。但是,这种哲学意义上的普遍联系不能作为在诉讼活动中采纳证据的基础。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采纳标准之一的关联性必须是对案件事实具有实质性证明意义的关联性,即证据必须在逻辑上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证明关系。用通俗的话说,有这个证据一定要比没有这个证据更能明显地证明某个案件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关联性既是证据的采纳标准之一,也是决定证据价值的基本要素之一。

(二)客观性标准

1.规则:诉讼双方提交法庭的证据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客观性,才能采纳为诉讼中的证据。不具备客观性的证据不得采纳。

2.解释:所谓证据内容的客观性,是指证据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是人的梦想或主观猜测,也不是基于某种宗教迷信的判断。所谓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感知。这里需要明确一点:证据的客观性并不等于证据的真实性。某个证据具有客观存在的形式,并不等于这个证据就是真实可靠的。某个证据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不等于这个证据的反映就是准确的和没有任何误差的。客观性既是证据的采纳标准之一,也是判断证据真实可靠性的依据之一。

(三)合法性标准

1.规则:诉讼双方提交法庭的证据必须在证据的主体、形式以及收集提取证据的程序和手段等方面都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才能采纳为诉讼中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不得采纳。

2.解释:虽然证据的基本功能是证明案件事实,但是制定证据规则的时候,我们不仅要考虑准确有效地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方面的需要。因此,法律应该对证据的主体、形式以及收集提取证据的程序和手段都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便规范司法证明活动,特别是规范调查取证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益。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把证据的合法性规定为诉讼活动中采纳证据的标准之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刑事证据有哪些

简单地说,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鉴定结论”,是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形象、声音以及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资料及其载体等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相关文章
  • 如何缴纳刑事案件二审判决罚金
    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判刑之后无钱缴纳罚金怎么办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
    2023-07-03
    26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中判决的对象及证据
    审判人员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综合审查判断案件的全部证据。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妥协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作为后续诉讼中不利的证据。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复印件、节录本;(二)与物证原件核对无误的物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照片、视频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支持并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物证或者现场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够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一方提出的证据,另一方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
    2023-08-07
    246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
    刑事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
    2023-04-21
    51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的证据效力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有罪证明标准规定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不必修改,只是在一定情况下过于绝对。为此,《刑诉法修改建议稿》坚持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对推定的适用作出了规定,即:“下列事实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已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事实;(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为非法所得;(三)非正常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为非法持有;(四)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为走私;(五)交通肇事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为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在跨国有组织犯罪、腐败犯罪案件中,有关犯罪的故意、明知、目的等主观心理
    2023-06-11
    408人看过
  • 法院采纳录音证据吗
    法律综合知识
    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2024-05-06
    376人看过
  • 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如何缴纳罚金
    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一、刑事判决书下来了之后罚金怎么交法院判决后交罚金的方式:首先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去交就可以了,交完银行会给一个回执,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二、判刑后罚金怎么交罚金是指,国家强制犯罪人缴纳一定金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罚金是一种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财产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先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当事人拿着该票据到任意一个法院指定的银行去缴纳费用。缴纳完费用后,银行让当事人拿着回执交给法院。在法院交完回执后,需要保留一联,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罚金。三、法
    2023-03-13
    197人看过
  • 易被采纳是哪些证据
    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律师提醒: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能被采纳的婚外情证据有哪些一、书证。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1、书证的取得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持有相关书证支持的,持有书证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或法庭调查前提交给人民法院。如果书证被第三
    2023-06-11
    77人看过
  • 刑事:如何进行证据审查判断
    证据审查判断是指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确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大小的一种特殊活动。这种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感性的认识,而是建立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贯穿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各个阶段中。其中,侦查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为了确定该案是应继续侦查、还是终结案件或是移送审查起诉;检察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为了确定该案是否应移送起诉;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又称为认证,这种认证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判断是有决定意义的,法官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认为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据才可以最终作为定案的依据。此外,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概念,如查证、质证等,易与证据的审查判断相混淆,需要进一步明晰。有学者认为查证是指司法人员等证明主体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鉴
    2023-06-06
    111人看过
  • 根据规定缓刑如何判决?
    一、根据规定缓刑如何判决?法院在判处执行缓刑的同时,会同时宣判犯罪分子原本需要受到的主刑处罚。这里的主刑处罚为拘役、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判处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制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
    2024-01-17
    473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判决外遇证据
    1、注意保留对方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2、保留好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3、收集合理合法的录音录像证据。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等。一、起诉男人出轨需要什么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
    2023-06-20
    396人看过
  • 标本证据事物鉴定法院会采纳吗?
    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或者被诉后,法院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会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会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以后再行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法院采信。这也就是《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所以当事人要在这个期间内提出证据才有效,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受举证期限限制的,那就是提出新证据,新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开庭审理中随时提出。那么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定为新证据呢?概括来说,《证据规定》中的“新证据”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但是这种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新证据不具有可操作性。为了解决此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
    2023-02-26
    67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刑事判决书
    《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甬鄞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章某某,男,出生于浙江省象山县,汉族,大学文化,曾任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项目经办人、副主任、主任、局长助理,住宁波市。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0年7月23日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鄞州区看守所。辩护人姜**、王某,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甬鄞检刑诉(2011)2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某某犯受贿罪,于2011年3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期间辩护人申请证人、侦查人员出庭、调取新的证据,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同年5月11日,本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同年5月18日,公诉机关要求对本案部分事实进行补充
    2022-07-29
    69人看过
  • 刑事判决对证据是否移送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证据会不会移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提起上诉、抗诉的,一审法院将证据和其他材料移送到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抗诉案卷、证据,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及其电子文本;(四)全部案卷、证据,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全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一、刑事案件取证途径有哪些(一)询问。
    2023-02-14
    229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审查,怎么使用刑事证据
    一、刑事证据如何审查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刑事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对于那些明显虚假和毫无证明价值的证据材料,经单独审查即可筛除。对证据材料的单独审查可以按两种顺序来进行。一种是按时间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发生的先后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证据材料的时间顺序比较明确的案件。另一种是按照主次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的主次关系和证据材料本身的主次关系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核心事实和核心证据比较明确的案件。2、比对审查。比对审查是对案件中证明
    2024-01-12
    455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和辩解。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也是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重要依据。... 更多>

    • 法院判决不采纳证据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对一审结果进行严格的审查,如与情况不符,则会发回重审。
    • 民事判决所采信的证据为刑事案件证据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法院直接采信生效判决书作为定案依据,主要是针对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它的判决内容,一个基本原则是法院前后几个案件对同一个事实的认定必须是统一的、一致的。
    • 时庭如何采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谓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物质或者事实。证据是解决争议、裁决案件的关键和根据。对于经过质证、审查属实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仲裁庭必须予以采纳,以此来确定案件的事实,并据此作出裁决。这是“以事实为根据”和“实事求是”的必然要求。
    • 法院判决书不采信证据,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法院的调查笔录实质上属于证人的书面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形式。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