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事实
张某,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某村村民,一直居住在该村并系户主。1994年4月8日,该村村委会组织村民住房核查登记工作,并指派同村村民曹某对张某的住房进行核查登记。曹某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处房产的户主变更为张某的女儿,将家庭人口由4人变为2人。张某对此毫不知情。直到2006年12月20日,因张某房屋被拆迁需要签订补偿协议,张某方知自己的户主身份被剥夺了。张某无奈,遂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户主登记。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各省市均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专门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使用等。
三、法律适用分析
1、书写起诉状时案由的选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08]11号),本案有两个可供选择的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和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从张某对自己住房所拥有的所有权角度出发,村委会将其户主涂改为其女儿,则在形式上变动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从而,产生了物权争议,张某当然有权要求确权。从张某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角度出发,其户主身份被村委会涂改,权益受到了侵害,当然有权要求撤销村委会的该行为。鉴于张某并未失去对该房屋的实际控制,我们在书写诉状时,选择了后者。
2、村委会涂改行为的定性。严格的说,村委会这个行为并未对张某造成实质侵害,理由是,村委会涂改户主姓名之后,在事实上承认了张某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也明确了张某的所有人身份,那么,村委会这个行为至多只是一个程序瑕疵。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张某的户主身份关涉其他方面的权益,村委会擅自涂改不妥当。
如上所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张某及女儿(已婚)实际拥有两处宅基地,但是户主都是张某,依法应当变更户主,但是,户主的变更并不能必然导致张某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况且,张某有权对两处房屋作出选择,村委会无权强行涂改。
3、村民多处宅基地的处理。村民实际拥有多处宅基地,应当要求其让出其居住房屋之外的其他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当作价补偿,而不能强行拆除,这种补偿可以是宅基地的新的使用人,也可以使拆迁单位;而且,村民有权选择自己多处宅基地中的一处作为自己的居住场所。
4、村民权益保障。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权益是多方面的。可是,住房及宅基地问题是核心权益之一。目前,我们国家尚不承认村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仅仅是保护其使用权。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村民拥有自己的房子,却只对房屋赖以存在的土地拥有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还要受到限制----一户只能一处。那么,《民法典》所能保护的也仅仅是村民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
村民其他权益,比如表决权等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护,当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原创作品,切勿抄袭,侵权必究)
作者简介:张*胜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知名学者型律师,曾接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专访;2005年,被司法部选调参加司法考试(律师执业资格考试)阅卷,主阅论述题第三题。2006年参加美国华盛顿大学重点项目调研。张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一直专注于经济纠纷与刑事辩护的处理,成功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
农村的宅基地和林源地的权属问题
3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如何解决一宅多户问题?
258人看过
-
翻新后的农村宅基地旧房归属权问题
366人看过
-
怎么解决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16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急需解决哪些问题
322人看过
-
农村宅基证未确权的宅基地问题
54人看过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
房屋抵押需要解决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1农村抵押房子时不是必须抵押宅基地的。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可以抵押的情况以外,宅基地是不得抵押的。
-
2021年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怎么解决?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6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由此可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或租用农民宅基地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产权纠纷,理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
-
怎么解决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3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
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农村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按照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