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
2、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失职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定罪处罚?
262人看过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233人看过
-
执行判决, 裁定中的失职罪
179人看过
-
失职罪执行判决与裁定规定
479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中有能力执行失职罪可以吗
393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置?
223人看过
-
执行失职罪会对判决和裁定做怎样的处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2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由如下要件构成的: (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 (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4)客观要件由行为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
-
判决和裁定执行失职罪的实行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8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的人员。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0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执行判决失职罪量刑标准判决失职罪怎么处罚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5行为人构成执行失职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
-
哪些要素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2(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