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离婚怎么办?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8:50:21 66 人看过

一、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富的分割问题。而财富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房屋的问题,现在就婚姻中的房产问题作一个说明。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的财富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富。笔者就曾碰到过有当事人咨询,问婚前购买的房屋,不是结婚十年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富。其实这种制度只有在国外的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而在中国的法律中对于房产这一块是没有这种规定的只有在军人退伍时的复员费以及自主择业费等,会因为夫妻存续时间不同而分割数目有不同。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那又另当别论。

婚前单个人租住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的财富购买了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还是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富。一方婚前按遏购买的但是主要是以婚后夫妻双方的财富进行还款的就还款额度内,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分割,但并非对房产的分割。

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在小孩结婚时赠送房屋,两人恋爱期间但没有拿到结婚证前,如果送小孩房屋,那么就是谁的小孩谁疼,父母赠送的房屋就是小孩的个人财富,当然父母说明是赠给两个人的除外;如果是拿到结婚证后,那么赠送房屋就是小孩夫妻的共同财富,这就是婚后一家亲,当然如果父母说明是单独赠给自己小孩的除外。

很多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得到遗产房或得到朋友亲人赠送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法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遗嘱或赠送人明确是给个人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富,离婚诉论时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有的夫妻离婚时,面临着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按揭房屋到底如何分割?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

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婚前个人财富购房。

这种情况下,该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财富来进行处理,但是处置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登记相关文章
  • 离婚登记第一次庭审的相关规定
    离婚第一次开庭有以下程序:1、庭前准备,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等;2、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3、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如何办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
    2023-07-12
    451人看过
  •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一、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
    2023-04-10
    311人看过
  •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自行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中。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法交付。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解释】本条是关于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定。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在动产一般为交付,在不动产各国立法例多采登记。通过此种方法,物权变动可以被人们从外部察知,从而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但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物权的变动还可因法院判决、政府征收决定、继承或者遗赠以及合法建造房屋等,直接发生效力,而不必遵循依法律行为而进行的物权变动应
    2023-07-16
    109人看过
  •  注册登记相关规定
    在对汽车进行改装之前,必须到车管所备案。汽车的改装主要包括车身改装和动力改装两种。备案需要向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此外,还需提供改装方案和技术报告,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才能进行改装。在对汽车进行改装之前,必须到车管所备案。汽车的改装主要包括车身改装和动力改装两种。2、备案需要材料:备案需要向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 汽 车 改 装 去 哪 里 备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的改装需要进行备案。对于汽车改装,需要向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具体来说,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改装后的机动车行驶证,并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如果需要改变机动车外形或者设备,还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改装后的机动车行
    2023-09-01
    81人看过
  • 南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规定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
    2023-06-04
    57人看过
  •  成都社保登记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和多个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无需提供参保证明原件,而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登记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外国人社会保险登记需要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以及参保人国家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最后,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即可。办理资料: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无需办理。2、非全日制职工工伤保险登记:(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2)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不需要在我市提供。三、多个单位同时就业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职工在其他单位已参保证明原件,在我市范围内无需提供参保证明。四、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5、外国人社会保险登记:(1)《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023-11-1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登记是指国家对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登记的统一管理,包括对房屋的审查、记载、核准、颁发证书等过程。房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并为政府提供有关房地产的信息和数据。 在房产登记过程中,房地产权利人需要向... 更多>

    #房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二婚登记没离婚证可以吗,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针对二婚登记没离婚证可以吗这个问题,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 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 如何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1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 结婚登记地准生证有什么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结婚证流程; ①夫妻双方先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登记,并领取一张免费婚检的证明到指定医院进行婚检(免费的)这个事要上午之前办好,否则多等一天。 ②第二天早上拿婚检报告到民政局登记,记得带夫妻双方的单人照和合照 ③民政局盖章,拿证,走人!(以上是初婚者流程,二婚的请追问)准生证①男方要出具未有抱养小孩,且符合生育条件等证明(这个到你户口所在地,找你们的妇联主任,一说办准生证的,他就明白了。②拿
    • 房产登记初登记后离婚怎么分房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8
      如财产属于婚后所得或婚后收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有权主张分割。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什么是结婚登记的相关证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2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