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回出租的房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22:44:43 190 人看过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房屋出租的定金可以退

如果收受定金的房东没有违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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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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