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债务,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发生时间、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债权人的证明来判断。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债务。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发生时间、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则该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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