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东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有哪些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5、送达
二、丹东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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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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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资格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开展,但不能向代课教师收取测评费用。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认定程序,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学历和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与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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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与教师资格认定有哪些不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7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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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件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5、有教育教学能力; 6、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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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流程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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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认定有哪些律师费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对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的律师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可按照该价格标准收取;如果实行市场定价的,则可由律师事务所与股东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