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使用税期限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25:33 120 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按季度缴纳的期限为1、每年4月、10月1日至15日以内。2、纳税人自愿原则下,房地产税和城市房地产年应纳税额不超过50万元,城市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经地方税务机关认定,每年4月1日至15日可一次申报年应纳税。

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一、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2023-03-24
    280人看过
  • 从价征收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有谁确定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一、什么是从价税?从价税是按照
    2023-03-25
    34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征收时,出租的土地使用税谁交
    当租赁双方在租赁土地的时候,对于土地使用税没有做任何明确的约定的时候,是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分派的,一般来说是需要由承租人进行承担的,当然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一、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023-06-27
    393人看过
  • 在我国未使用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使用荒地的仍然需要交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政策内容(一)“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
    2023-02-20
    340人看过
  • 利用租用土地来征收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
    2023-07-08
    2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
    2023-02-26
    284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使用税是否合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2。关于合同中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时间问题,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法规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二代双面复印件)及原件,特殊情况下附书面说明。(1)个人因房屋交易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土地登记函》(成都市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出具);(2)本单位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
    2023-05-02
    10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最高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限的意思是指公民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
    2023-07-06
    23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一)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二)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2023-08-08
    234人看过
  • 一般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期限是什么时候
    (1)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3)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量面积为准。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缴纳相应的税款,并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进行调整。现行税法还规定:(一)企业关闭、注销、搬迁后,原用地不作他用的,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
    2023-05-02
    128人看过
  • 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一、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4.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
    2023-05-20
    264人看过
  • 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
    当前很多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都没有对土地进行使用,而是采用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让其他人来经营土地,虽说这样做自身也能谋取一定的出租利益,但出租后的土地使用税缴纳问题就成了难题,不知道该由谁来缴纳,那具体来说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租用土地两者之间必须有一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在租用土地之前对此就应该协商好,所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
    2024-01-30
    140人看过
  • 商业地是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税率
    商业地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规定是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一、上税标准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
    2023-03-23
    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交,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的话就属于无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过在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面的问题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交呢?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这要看当地税局是如何规定的,对一般企业而言,地税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缴纳。但对房地产企业则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
    2024-03-17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征收期限一般有多久?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1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机关和缴纳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1、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每半年缴纳一次,上半年税款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税款在十月份缴纳。税额较小的纳税人可在四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税款。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自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次月起计算缴纳;纳税人新占耕地,应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满一年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应按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
    •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2
      国家对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当然有严格规定,根据不同用途的土地,相应的使用权年限也有所不同,不过土地使用证上面规定多少年限就是多少,不能违反相应法律规定时间,以侥幸心态没有办理续租就继续使用,否则会承当相应后果。
    • 哪些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1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
    • 土地使用税征收几年了,应交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6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收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