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有哪些免除死刑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21:55 314 人看过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一、我国罪犯被判处死刑后最晚多长时间必须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一审宣判后的死刑多长时间执行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债务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债务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2023-06-01
    100人看过
  • 拘役免除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拘役免除罚金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分子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有可能会免除罚金,具体罚金无需缴纳的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
    2024-01-29
    226人看过
  •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都有哪些情形?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25
    230人看过
  • 能够免除刑罚的杀人罪情况
    对于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包庇杀人罪怎么判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是包庇,不构成犯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包庇罪的前提条件是,包庇人主观上具有包庇的故意,因此不知情是不构成包庇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2023-07-09
    345人看过
  • 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所任职人民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检察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经批准的;(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察官身份。检察官的辞退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无须事先征得检察官的同意,其后果是解除检察机关与检察官之间的工作关系。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
    2024-05-15
    450人看过
  • 构成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刑不适用哪些情形
    一、构成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刑不适用哪些情形?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有哪些?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3、激情杀人;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三、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执行流程有哪些?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
    2024-01-12
    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能免除保证人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2023-03-09
    190人看过
  • 入室抢劫杀人是否有死刑,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入室抢劫杀人是否有死刑如果为抢劫而杀了人,此以抢劫罪处理,为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抢劫完毕后又杀人的,涉嫌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当数罪并罚。无论如何定罪,此类犯罪性质恶劣,影响极其严重,均可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二、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一)认定“入户抢劫”,应当注意的问题(1)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
    2024-01-21
    431人看过
  • 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的重大立功表现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满足重大立功的表现;犯罪分子的态度审核。犯罪分子的服刑年限审核;人民法院的审理,将各方面的证据递交人民法院之后,法院经过多方调查证实情况属实,那么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减刑。二、犯人专利立功减刑标准应怎么判断?《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和《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服刑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可以得到减刑等奖励。因为如果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算是立功表现(按专利产生的效益、贡献大小可获得如重大立功,立功,或者嘉奖、表扬等),有立功表现就可以作为减刑的必要条件、减刑幅度计算的依据,但不是充分条件,为此申请专利是可以得到减刑的。正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实质审查,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可授予专利,所以,有部分在押犯人通过“申请专利”来获取减刑的可能,从时间上来说
    2023-06-18
    298人看过
  • 判决死刑的故意杀人罪案情有哪些
    一、判决死刑的故意杀人罪案情有哪些判决死刑的故意杀人罪案情包括: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8.因歼情杀人的;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13.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法院根据犯罪手段、危害结果、主观故意、认错态度等因素综
    2023-09-12
    4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犯罪,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2、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3、因为受到暴力殴打,而进行了正当防卫,造成受害人重伤的行为,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除以上这几种情况外,公民如有违法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岁但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八种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4岁,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在我国,不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只对抢劫等8种罪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2023-07-01
    232人看过
  • 判决一个杀人犯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决一个杀人犯死刑的条件如下:1.罪行极其严重。2.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审判时没有怀孕,没有年满七十五周岁。法律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4-04-24
    422人看过
  • 未成年人杀人的犯法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成年人杀人的犯法吗我国《刑法》第17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较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末满14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一般来说,不满14岁的人尚处于幼年阶段,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规定不满14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这一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8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这8类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赎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2023-06-19
    406人看过
  • 免除法律责任的基本情形有哪些
    一、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哪些法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免于刑事责任有案底吗免除刑事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之行为不以犯罪对待,对于该犯罪主体不以犯罪人处置。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既然不追究就不会留有案底。三、不负刑事责任与免除刑事责任区别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
    2023-10-19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杀人犯可以免除死刑有哪些情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2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可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7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30
      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1、律师的帮助。 2、记者的帮助,也即舆论渠道。 3、其他办法。
    • 免除刑罚有哪些情形,免除刑罚的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5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 3、预备犯或中止犯; 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 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 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
    • 老年人犯罪免死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5
      老年人犯罪免死的规定为: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