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9:52:21 237 人看过

一、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

2.说明义务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

3.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的义务。

4.照顾义务

5.保密义务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可以签订附生效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保险法告知义务有哪些范围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023-06-15
    364人看过
  • 立案告知书一般有哪些用?
    立案告知书的作用如下:1、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表明原告起诉的案件已经受理并且立案。2、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就是立案回执单,是指办案单位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向报案人等主体出具的通知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04-28
    387人看过
  • 告知义务违反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未告知的情形属于违反告知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
    2023-06-13
    456人看过
  • 见证人一般有哪些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如果合同有约定见证人要承担责任,那应该按合同的约定处理。你们需要在承担完对借款方的还款义务后,再将见证人和转让方都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你们垫付的借款。
    2024-04-23
    299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说明和告知义务有哪些?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2023-04-23
    20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借款人有告知义务吗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借款人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指在借款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贷款人了解其资信情况的需要而提供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活动。2、借款人需要依约收取借款的义务,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3、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借款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4、借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支付利息。5、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来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
    2023-02-28
    52人看过
  • 告知函模板告知函模板,后合同义务的内容
    一、告知函模板告知函模板(一)标题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二)正文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3、结语。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则结语常用“特此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六条【选择权的行使方式】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
    2024-01-30
    315人看过
  •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2024-04-16
    148人看过
  • 法庭告知证人作证义务有哪些?
    一、法庭告知证人作证义务有哪些?1、有作证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2、如实作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4、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5、保守秘密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二、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证人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
    2024-01-21
    488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该向哪些人合法告知?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的患者,危急诊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的告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常人不同,需要医方特殊告知。立案告知书的告知对象是谁立案告知书告知对象是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会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立案告知书中告知对象即案件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告知书与通知书有何区别如下:1、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出现在听证过程的不同阶段。听证告知书是在进入听证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而听证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决定
    2023-07-06
    150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有哪些规定?
    一、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有哪些规定?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人的义务首先就是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和维护,这是物业服务人最重要的合同义务之一,也是保障业主正常生活、改善业主生活品质的重要基础。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是业主正常生活的重要方面。物业服务人应当负有维护小区内共同生活秩序的义务。该项义务主要涉及对人的管理。此项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损害的发生。二是如果出现可能危害或者已经危害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制止相关行为,并且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二、物业服务人的管理纠纷是怎么形成的?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很多,例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已制定的有关法规可操作性差,未能合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
    2023-12-13
    332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一般负有哪些义务
    1、货物到达时,若承运人知道收货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2、对于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依法进行赔偿。若是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则由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责任;在某一运输区段发生损失时,由订立合同的承运人与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海上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如下: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3、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
    2023-07-24
    446人看过
  • 运输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以及一般权利义务
    一、运输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运输合同生效的要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那么在承运人给旅客提供客票时运输合同将会开始生效。二、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包括:1.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
    2022-05-24
    55人看过
  •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以下内容:1、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2、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4、如实回答病员咨询;5、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一、怎么判断手术失败是不是一般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人身和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基本的手术失败的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2023-06-19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合同条款有哪些格式告知义务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5
      目前格式合同告知义务的存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带来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如格式合同提供人告知义务履行不当,引发纠纷。而现有的法律对格式合同提供人告知义务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这使得格式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难上加难。解决此问题的关键之一就在于格式合同提供人能否完全履行其全部告知义务。
    • 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注意义务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可以提供详细的法律条文。我专打医疗侵权诉讼,需要帮助可联系。
    • 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法》第17章第一节专门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义务,与一般义务相对应的是一般权利。 1、承运人不得拒绝合理运输要求的义务这就是《合同法》第289条规定的“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在此,《合同法》将义务主体限于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主要是考虑这些承运人往往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服务具有公用事业的性质。 2、承运人按照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的安全运输义务《合同法
    • 旅行社负有哪些告知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6
      根据我国《旅游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
    • 物流合同要有告知义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