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1:41:39 200 人看过

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住房的需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支取手续,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4.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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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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