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和金牛能源四家上市公司成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公司。除清华同方外,其他三家上市公司顺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全流通。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一正是法律文件的出台,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为60504.47亿元,约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
-
产品责任险的由来和发展
386人看过
-
私募股权融资的未来前景和发展方向
500人看过
-
留置权的历史发展和演变
311人看过
-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与发展
114人看过
-
“打假”工作的由来与发展
476人看过
-
企业股份分配的未来前景和展望
389人看过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 更多>
-
发展股权怎么执行啊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9股权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作为其他公司股东的被执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股权的执行实际上是股权的一种强制转让。股权执行的流程为:首先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或者对相应股票予以扣押。 二、人民法院决定转让股权后,应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确定被执行股权的转让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应对股权的价值组织评估,作出评估鉴定结
-
股权分置限售股份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股份,股票,股权,解禁,流通,股东 股权分置限售股份 股权分置限售股份是限售股的一种,限售股就是之前不能自由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票,一般都是些法人股或公司原始股,限售股上市后就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流通量,也就是供应增加了,这会对这支股票的股价带来压力,可能会股价下跌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限售股包含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和股权分置限售股份。二者的区别就在于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
-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
-
股份比例和总股权比例按什么分置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7股份比例是按股东出资与注册资金之比得出。与总投资无关。 另即使股份没有10%,但可以根据章程或股东会议决定分配比例。 如果你又是公司职员,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分得利益,俗称干股。所以,由于你具有双重身份,获得的利益可以是两方面的,当然所得税率不一样。 至于你对大股东决议不服,你只能转让股份,也就是用脚投票。而不能退股,除非股东会同意,并公司减资,但这几乎不可能。 怎么转让股份自己可以看看公司法。
-
公司由部分股东发起解散程序怎样设置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6股东发起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首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会议作出解散公司决议,决议的作出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则股东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其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