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43:58 380 人看过

一、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时间

如果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时间可以确定是在审判阶段,但具体在一审、二审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个人看法:在我国目前司法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必须突出诉讼效率的地位,允许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中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于被告人来说,由于上诉不加刑原则,被告人不必担心公诉方的报复,则会出现被告人故意利用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扰乱法庭调查秩序的现象。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有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规定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三、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步骤

(一)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二)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三)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四)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五)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非法证据是如何排除的
    法律综合知识
    非法证据的排除: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但是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4-04-27
    500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要怎么做
    一、当事人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要怎么做1、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二、非法证据排除例外情况有哪些除了前述原则中特有的例外情形,还有一些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形。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适用于大陪审团审理在美国联邦诉讼中还保留了大陪审团制度,其主要功能在于:(1)审查证据,以决定证据的充足程度是否达到签发起诉书的标准;(2)与起诉方合作,发现起诉材料中尚未包含的证据。由于大陪审团审理的结果并不是对被告人的最终定罪,所以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善意的例外意指如果执行搜查、扣押的侦查机关本于善意相信自己执行的行为是合法的,纵然事后确认该搜查、扣押行为违法,则因此得到的证据不在排除之列
    2023-04-21
    32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什么阶段时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一、刑事案件在什么阶段时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1、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二、刑事证据采信规则包括哪些证据采信规则,就是法院在已经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中认定、采用具有证明力和可信度的证据时必需遵循的规则。证据采信规则主要包括:1、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任何证据只有经过质证,才有可能作为裁判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和尊重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权利。2、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目的仍然在于保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在作出决定时已经有充分确凿的证据。3、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
    2023-04-21
    266人看过
  • 审查起诉时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我国法律已经对非法证据的范围进行了系列性的规定。上至宪法,下到部门法以及司法解释,加上外部国际合作中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新近内部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两个规定等,可以说关于非法证据的范围界定日臻完备。审查起诉中排除非法证据亦应按照这些规范文件的规定的范围进行。(一)概括性的文件规范所确定的范围在广义的法律定义范畴内,可以与非法刑事证据相关联的规定有:一是宪法层面——《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二是国际公约层面,1988年我国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
    2023-06-11
    86人看过
  • 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的证据有什么
    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的证据主要有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的证据;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2024-04-30
    382人看过
  • 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非法证据排除具体有哪些程序
    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有规定了排除的证据种类等。以及规定了如果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如果无法补正的则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有被告人一方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公诉人应当取得证据的合法性予以证明一、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排除口供,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二、非法证据排除具体有
    2023-06-20
    204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据种类解析
    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据种类如下:1、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2、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3、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非法证据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威胁或冻饿晒烤等精神折磨的方式为手段,通过直接侵犯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而获得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思是什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
    2023-07-06
    462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的负面影响
    非法证据排除的弊端有非法证据范围界定不明确、对于非法手段的界定不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上不易操作。我国法律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中非法手段的界定是比较笼统的。关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取得手段也就是“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法律并没有规定了统一的标准,这将会造成法院无法准确的认定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属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条是什么?一、宪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
    2023-07-01
    18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中原告可以申请吗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中原告可以申请,被告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还可以主动排除非法证据。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是指行政诉讼主体提供到法院,用来证明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及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中具有违法成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诉讼证据的合法与否,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证据的基本特征,即“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通说之一,行政诉讼证据亦为其题中之意①。最高法院的《若干规定》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标准进行了明确,可以或者应当从三个角度来衡量这个标准:一是证据的形式合法,二是证据的取得程序或者取得方法合法,三是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要件的证据,才是合法证据。从这一规定理解,只要不具备上述三要件之一的证据,即为非法证据。然而,《若干规定》第57条仅列举了九种非法证据,第58条又进一步将九条之外的非法证据概括地界定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在考量标准上确定为严重
    2023-06-13
    161人看过
  • 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的排除
    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主要指违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违法取得的证人证言。对于非法取得言辞证据的采信力,我国司法界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即不是一概予以否认,也非全部采纳,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体现的态度来看,主要以两点作为衡量是否采纳的标准:一是是否能真正的反应客观的事实;二是是否违反了意志自由权。一、是否能真正反映客观的事实。非常遗憾,我国司法界对于此问题的规定标示了刑事辩护的无助与形同虚设,稍微懂点逻辑学的人就会明白,证据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证明某个事实的。而按照上面的逻辑来看,为了证明某份证据是否有可采性,通过与真正的客观事实来评判,这样就呈现了一个逻辑程序:被证事实来证明证据的有效性,然后再由这个证据来证明被证事实的客观性,属于结论原因结论,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作为评判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是否应该被采纳的证据成了被证事实,按照这个逻辑,被证事实先于言辞证据出现,然后被采纳的言辞
    2023-06-11
    31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谁?
    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当事人及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规定的,利用非法手段、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应当被排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1)此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就非法取证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是为了避免没有任何依据的诬告,防止恶意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因此,仅仅主张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而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考察方式: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被告方并非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也不是承担全部证明责任,而是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使法官相信的确可能存在刑讯逼供。2、《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
    2023-04-06
    56人看过
  • 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为非法证据的排除适用确立了可操作性规则。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但非法证据不等于虚假证据,即使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也并非都是“无中生有”。而且从实践中的经验来看,通过刑讯逼供所取得的大部分言辞证据还是能够反映出案件的客观事实,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能够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事实依据!如果仅仅因为侦查机关取证手段不合法,就导致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非法证据”不被法院采信,从而出现像“辛普森杀妻案”中因警察违法取证,最终法院对事实上杀人的辛普森
    2023-06-11
    318人看过
  •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依据
    一、宪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密。“这些规定从宪法的高度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但是,关于财产的规定,以“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代替的财产,使得不具操作性。因为财产是否合法应由法院裁判,在此之前,任何财产都不受侵犯;由于所有权的权能可与财产本身分离,因而侵犯具体的财产未必涉及财产的所有权。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
    2023-04-02
    126人看过
  • 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和步骤
    新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程序启动,法庭初步审查,控方证明,双方质证,法庭处理。我国新刑诉法当中规定的非法证据主要是包括取证不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或者提供的证据根本就不真实。这种所谓的证据在法律上都属于非法证据,法庭不会采信的。非法证据排除口头提出可以吗非法证据排除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到开庭审判前的一段时间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辩护律师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如果是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头的形式直接向法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
    2023-07-07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的范本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03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 (一)被告人翟××2014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 (二)含有翟××唾液的烟蒂。事实与理由:翟××涉嫌抢劫一案,××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你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告人翟××的辩护人,申请人认为翟××2014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含有翟××唾液的烟蒂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0
      1、首先说明申请人信息。2、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1、被告人翟××2014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2、含有翟××唾液的烟蒂。3、写明事实与理由:说明案件,列明证据,说明非法的理由。4、结尾: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
    •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应当在什么时候提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时间可以确定是在审判阶段,但具体是在程序、一审、二审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58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
    • 自诉案件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不管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2、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作用,以及如何运用非法证据排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完整的无罪推定概念包括有罪的全部举证责任自始至终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对于指控提出反证的责任只限于比较说服力和盖然性的程度即可,不必证明自己无罪,更不得被强迫履行举证责任;对控诉方举证责任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整个证明过程不得留有任何可以合理怀疑的瑕疵,等等。r首先,经勘验、检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r其次,应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