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是指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在读儿童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期间,参加学校或者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以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事故。学生伤害事故既是一个时间概念,也是一个空间概念,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把学生伤害事故仅仅理解为“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在学校管理下的学生所发生的事故”或者“就是校园内发生的事故”等等,都是不全面因而也是不科学的。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可能发生在教学上课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放学及下课期间;还可能发生在寒假、暑假期间,关键要看是不是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之内。这里的在校期间,作广义理解,即不是仅仅指形式意义上的在校期间,而是在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期间。而学生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可以采用“门至门”的原则,就是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期间参加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例外的情况是,学校组织的校外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在校的大中专、职业技校的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锻炼时,因在校实习学生的实习内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而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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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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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不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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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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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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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其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们强调的是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而见习期专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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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人身伤害概念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5人身伤害轻伤标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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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概念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3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后续治疗费外,一般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障碍可以一次解决赔偿,1-四级残疾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一次性解决四级残疾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工伤者在25岁或4级有残疾,如果他每月领取残疾津贴,如果他在北京,他通常会累计超过100万元。如果是1-三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每月领取残疾津贴和护理费总额可以达到数百万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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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和共同犯罪概念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6在对他人实施伤害的过程中,参与本案伤害行为的一方所有成员均属于共同犯罪成员,不管是否直接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其中负主要责任的为主犯,次要责任的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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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量刑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5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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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是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6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