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如何规定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宜春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接收地址:宜春市府中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办理:《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送达:现场领取。地址:宜春市府中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宜春市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
201人看过
-
宜春市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256人看过
-
宜春市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309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164人看过
-
防城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有哪些
155人看过
-
宜春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413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旧伤复发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请问如何鉴定工伤旧病复发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
该怎么申请工伤复发确认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2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二)《书》;(三)《鉴定结论书》;(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五)诊疗工伤的医
-
宜春旧城征收如何给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01、近年来,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 2、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