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必须经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才能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26:18 225 人看过

下列行为必须经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才能进行: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进行和解;

3、提起反诉;

4、上诉;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特别授权的内容,或者仅写“全权代理”的,诉讼代理人就不能代为进行上述活动。

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诉讼代理,称为委托诉讼代理。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适用于代理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这是委托诉讼代理与法定诉讼代理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委托诉讼代理的特点委托诉讼代理与法定诉讼代理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

2、诉讼代理事项和诉讼代理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由委托人决定;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诉讼行为能力。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人数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根据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行为对委托人利益影响的程度不同,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申请回避,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等,而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与法定诉讼代理人不同,它不相当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而只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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