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鉴定结果根据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书加以确认并以此衡量认定工伤员工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
(1)
劳动能力鉴定:
是指当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由于各种塬因,劳动能力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劳动者部分、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鉴别和评定。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范围包括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或因疾病或非因工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叫做劳动鉴定。分为十个级别,一级伤情最为严重,十级为最轻。一般工伤鉴定书中都会载明劳动能力的级别,最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个地区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社保部门进行赔付。
(2)停工留薪期:
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塬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塬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护理等级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护理费的赔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护理费,这一部分由伤者的所在单位支付,第二部分为职工出院之后经鉴定的护理等级,对应的后期护理费用由社保部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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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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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工伤鉴定书公司拿了不给我来了该怎么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第一工伤鉴定书公司拿了这个不用担心因为社会保险中心都有备案 第二你可以问下所在的社会保险中心电话12333 第三各地情况不同网上回答五花八门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最准确 第四祝福你工作顺利事业发达生活安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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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了工伤认定书,我有工资,老板走了,该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11、如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除外; 2、如果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不需要向单位出示人身损害的法律文书,两个赔偿相互独立,没有联系,如果用人单位有意发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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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下来了再走什么程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你必需在工伤一年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只有收到社保局下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属于国家承认的工伤,才具备法律保障!社保局才会安排下一步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申报工伤认定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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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了, 公司不服, 公司不申请, 公司应该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复议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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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了,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 原告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1】因为工伤,法院判了医疗费用,判决书已经生效了。【2】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又没有钱付,是要给劳动者支付滞纳金的。【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