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没有价款是否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7:42:55 280 人看过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应明确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
    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3)可
    2023-03-31
    484人看过
  • 没有主合同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没有主合同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定金合同没有主合同也可以成立。我国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定金合同不是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说,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违约是要付出赔偿的。《民法典》第五百
    2023-06-22
    441人看过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有效的,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材料。二、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
    2023-06-23
    213人看过
  • 没有招标而备案的施工合同是否合法?
    没有招标而备案的施工合同是不合法的,没有招标的施工合同可以不要进行备案处理的,如果是有招标的施工合同的话就必须要到专门的机关进行备案的(一般是政务中心的建委窗口的)。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一)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二)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三)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一、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施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身份信息、项目名称;(二)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等;(三)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
    2023-04-12
    40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在通常情况下也是不成立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确认。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但存在过错的则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当担保合同无效的时候,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中对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担保合同的效力还需要看主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二、保证合同是否一定能独立于主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的,主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主合同有
    2023-03-14
    386人看过
  • 没有付钱签的购房合同是否成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自愿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即使购房方没有付房款,合同也会成立的。一、合同落款日期与实际签订日期不一致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现,故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台同成立的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落款时间不一致也有效的,可以被协议确定落款的时间。合同双方落款时间不一致的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对时间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可以以补充协议形式,或者协商修改,对于修改或者变更的部分需要进行签字盖章确认。二、怎样办房产证过户手续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要把房屋产权等资料,送到房管部门办初始登记。登记完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填完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购房者要在开发商指定的计量站领测绘表,并带购房合
    2023-03-20
    179人看过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否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同》
    发包人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3)社会信
    2023-08-07
    169人看过
  • 怎么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
    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可以由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可以使用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方式来具体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①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②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
    2023-03-20
    339人看过
  • 装修施工合同总价款含税嘛
    一、装修施工合同总价款含税嘛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总价款都是不含税的,除非说明是含税总价款的,才是含税的。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装饰施工合同中的装修总价款包含哪些费用装修总价款包含以下几项费用:1、材料费:指各种材料及制品、半成品、经设计制作的现场家具、普通照明灯具的配套用品的费用。2、人工费:职工的基本工资、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等。3、管理费:主要包括施工管理人员的工资,设计人员的工资,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折旧费、交通工具、检测
    2023-05-03
    261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是否成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不成立,竞业限制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无法解除竞业限制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法解除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2023-03-12
    481人看过
  • 合同是否成立与付款有何关联?
    不一定是付了钱合同就生效。合同的生效有三种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付钱生效可以作为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没有这样约定,付钱了合同也不生效。抵押动产合同是否就是生效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并不是一定就会生效。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附了生效条件或者期限,条件成就时才生效。《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2023-07-07
    123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有部分没施工需扣除吗
    1、首先看合同约定。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一、建筑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总价包干是什么意思?总价包干是指在甲方发给乙方施工图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报价,乙方报价包含了甲方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量,在没有重大设计或者材料变更的前提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简单的说就是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必须要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上的工程量算全,不能漏报,如有漏报或者少报,不好意思,甲方不会给乙方签署任何费用追加,俗称一口价。在最后结算时,除非是甲方变更设计或者变更材料所造成的,所有追
    2023-03-26
    284人看过
  • 施工合同价款签订注意事项
    一、施工合同价款签订注意事项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第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第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
    2023-04-23
    324人看过
  • 工伤没有证明人是否成立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仲裁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具备了上述的证据,即可按照《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的程序进行劳动仲裁
    2023-02-16
    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成立吗,施工合同没有价款可不可以成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施工服务,建设单位验收之后,需要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价款在合同中应明确标示,也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协议并认可的成交价格。那么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成立吗,施工合同没有价款可不可以成立?
    • 建设企业建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价款承担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施工合同中一般需要约定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等条款,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书面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没有借款凭证还贷款合同是否成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有借款合同,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但可能不一定能够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因为对方能够会辩称没有出借,反过来可能会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支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
    • 施工合同价成立要素包括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1、建筑工程的合同价是指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中列明的合同价格,对于以单价合同形式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各种价格的总计即为合同价。 2、中标价是指评标时经过算术修正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申明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价格。 3、合同价就是中标价。经公示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中标价就受到法律保护,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中标价格属于招投标活动中的核心内容,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有
    • 没有价款的情况下施工合同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3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