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
(一)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其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轻慢。
(二)附随义务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相比,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的运行,根据合同目的和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的需要而逐步确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附随义务一般不会以书面的形式出现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但是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附随义务的条款,如果一方违反附随义务的规定,造成另一方经济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进行司法手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要求对方赔偿。
二、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
(一)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二)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附随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分析合同义务中的先履行义务与附随义务特征
184人看过
-
附随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异同
430人看过
-
认定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以及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186人看过
-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481人看过
-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
92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329人看过
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 更多>
-
附随义务特征有什么意义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8附随义务特征意义有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中附随义务和附加义务之间的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2、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欺诈禁止等义务。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
-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主要是: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随附义务的诉讼时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有些情况则不是,例如: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三)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依法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
-
先合同附随义务连带责任中什么是附随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告知义务、说明义务以及保密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零九条 第 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