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21:02:42 486 人看过

缔约上过失,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所具有的过失。

当事人因该过失所承担的责任,称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

(一)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在磋商时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等义务。

(二)有过失,即当事人只对自己缔约时的故意或过失负责,缔约上过失责任属于过失责任,而非无过失责任。

(三)有损失,即因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是缔约相对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付出的费用或直接财产的减少。

一、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在以下情况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购房合同无效后购房贷款谁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本条之所以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将收取的购房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银行和买受人主要是基于充分发挥诉讼资源解决纠纷的功能,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并在此基础上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什么,缔约过失的责任
    一、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什么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损害事实是构成民事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也就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等而造成的损失。关于损失的范围,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同样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缔约过错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先合同义务可能造成的损失。具体来说,直接损失应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上述费用的利息。间接损失(或称可得利益)为丧失与第三方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2.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或称附随义务),包括协助、通知、照顾、保护、保密等义务。它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3.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这里的过错是
    2023-06-26
    31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法
    2023-04-13
    397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属于合同没有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都是合同没有生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异同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上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表现为支付
    2023-07-29
    409人看过
  • 无效合同是消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不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无效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同一概念。合同无效不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一、隐瞒事实要担承当法律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附随义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分为合同无效的缔约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责任。具体包括
    2023-06-25
    63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律实践当中,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处理其实是与其它合同的处理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磋商之际,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虽非以给付义务为内容,但依诚信原则,仍然产生了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其性质及强度,超过一般侵权行为法上的注意义务,而与契约关系较为接近。二、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法定缔约过失责任在民法典上有相关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一)假借订立合同,恶
    2023-06-04
    10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性质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违约责任的赔偿一般可以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但是与之相比较,缔约过失责任因为侵害的是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而且此时合同也尚未成立,因此不涉及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违约责任问题,主要是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使对方的损失回复到先前的状态。一、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一)固有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对方对方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此时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但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二)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可以是直接损失,也可以是间接损失。1、直
    2023-06-09
    20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无效的合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无效的合同在法定条件下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是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以下情形导致合同未订立的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缔约过失合同未生效有什么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合同未生效时,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以按照固有利益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信赖利益进行赔偿,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不能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缔约过失责任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
    • 合同到期缔约方经过过失责任约束无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有可能会因缔约过失责任而无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此外,法律还规定行为
    • 2022年合同无效双方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并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是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