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商标被驳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01:39 55 人看过

上诉人时空创意(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时空创意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691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4年12月2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第11126521号吃货商标(简称申请商标)的申请日为2012年6月27日,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标申请人为时空创意公司。2013年5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针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作出ZC11126521BH1号商标驳回通知,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时空创意公司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14年3月25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4)第039285号《关于第11126521号吃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简称第039285号决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时空创意公司不服第039285号决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中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的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申请商标为中文吃货,尽管吃货二字在特定语境、特定场合下并非贬义词,但人们通常容易理解其含有贬损含义,有违社会道德,对我国文化传承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第039285号决定。时空创意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第039285号决定,改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上诉理由是:申请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服从原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

申请商标为第11126521号吃货商标,申请日为2012年6月27日,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标申请人为时空创意公司。

2013年5月2日,商标局针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作出ZC11126521BH1号商标驳回通知,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时空创意公司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其认为:吃货为中性词,且相关品牌(如苹果)应用软件均有吃货一词,其完全不会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及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2014年3月25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039285号决定。该决定认定:申请商标由汉字吃货组成,该商标指定使用在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上格调不高,易产生不良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时空创意公司不服第039285号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事实有申请商标档案、ZC11126521BH1号商标驳回通知、复审申请书、第039285号决定、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中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的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申请商标为中文吃货,尽管吃货二字在特定语境、特定场合下并非贬义词,但人们通常容易理解其含有贬损含义,有违社会良好的风尚和习惯,对我国文化传承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不宜作为商标注册。一审法院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于申请商标的评价虽然用词略有不同,但均是遵循《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立法本意,认定并无不妥,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及第039285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时空创意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申请商标复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若需申请商标复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申请高院再审被驳回就是维持原判吗
    当事人通过再审寻求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只能是针对经过第一审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并且做出裁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在法院依法做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后,当事人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依法寻求救济。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审查。一、刑事案件复审需要打电话么刑事再审程序具有以下条件,其一、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二、最高检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
    2023-06-25
    68人看过
  • 中材合同纠纷胜诉维持原判中储物流上诉被驳回
    A(01893)就旗下A东方国际贸易与北京B物流合同纠纷事项进一步公布,东方贸易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包括驳回B物流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4.65万元人民币(下同),东方贸易负担当中的6489元,B物流负担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44万元由B物流负担;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A针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债权,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个别认定进行了减值计提,因上述诉讼最终执行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暂时无法准确预测事件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2023-04-24
    422人看过
  •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结果公布,法院驳回许敏、姚师兵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许敏夫妇将承担本次56797元的全部诉讼费。此前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法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淮河医院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判令淮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已经充分考虑了许敏、姚师兵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以维持一审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
    2023-05-03
    270人看过
  • 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由谁作出
    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由法院作出,《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一、死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
    2023-02-19
    66人看过
  • 驳回诉讼与维持原判的区别是什么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
    2023-04-21
    229人看过
  • 被告不适格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只有在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才会改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此,被告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成为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亦将“被告主体适格”视为“诉讼要件”,起诉符合诉讼要件是法院进行实体审理的前提,故被告主体适格问题具有程序法性质。因被告主体不适格而导致本案诉讼要件欠缺,二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正确。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如下: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一、被告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被
    2023-06-26
    424人看过
  • 阳宗海砷污染案终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09年8月26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省阳宗海砷污染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上诉,维持云南省澄江县法院一审判决。09年6月2日澄江县法院一审审理该案后作出判决:被告单位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被告人李大宏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耀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金大东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宣判后,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均不服,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玉溪中院认为,侦查机关为查明阳宗海砷污染的具体原因,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于法有据;公安机关的取证程序合法,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将送检人记载为取样人并不影响取证的效力;上诉人李耀
    2023-06-13
    170人看过
  • 一申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对方申请再审能被驳回吗
    再审如果有新的证据,就会启动不会驳回。再审程序的启动,是要你有新的充分的证据,才会启动;再审开庭后,如果你提供的证据成立,则撤消二审判决,再审判决就算是最终判决了。一、刑事案能申诉吗要看提供的证据。不服终审判决的,有两种申诉途径:一是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原判决确属错误的证据方会启动;二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据。二、已经判刑定罪的案子能翻案吗已经判刑定罪的案子是有可能翻案的。我国刑事审判采用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后,判决即为生效。被告人根据终审判决执行相应的刑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同时也设置了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
    2023-06-22
    96人看过
  •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当事人不服还可以通过再审救济
    (一)谁可以启动再审程序?1、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存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情形的,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2、终审法院自己启动:终审法院院长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3、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确有错误裁判时,可以指令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但原审法院审理更有利的,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在下级法院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的,或者案件疑难、复杂,或者有其他原审法院不宜审理的情况的,上级法院也可以提审;(二)再审启动的理由1、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2、原审据以裁判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3、当事人书面申请了原审法院收集对案件裁判有重要影响的证据,而法院未收集的;4、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5、原审存在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包括,合议庭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制度,无诉讼行为能力
    2023-02-23
    71人看过
  • 地方法院判决上诉到中院可以维持原判吗?
    是否会维持原判,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上诉人证据充足,二审可能会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深圳中院上诉须知1、受理范围: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作一审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上诉案件;刑事自诉、刑事公诉的上诉、抗诉案件;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2、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送达后,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向我院提出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涉外30日)内
    2023-08-12
    451人看过
  • 上诉案件中,中院基本维持原判
    是否会维持原判,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上诉人证据充足,二审可能会改判。对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但是,对于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不可以上诉: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刑事判决上诉可以吗刑事判决可口头上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服一审的判决、裁定的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权作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人用口头方式提起上诉为由,不接受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或者为被告人提起上诉设置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
    2023-07-05
    264人看过
  • 上诉被驳回后原判决是否生效
    一、上诉被驳回后原判决是否生效在法院受理上诉后,原一审判决尚不生效,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法院的判决情况来定:1、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自二审判决送达时即生效。2、如果二审法院进行改判的,则在二审法院送达判决后,一审判决中未被二审判决改判的部分生效,改判部分无效,以二审法院的改判内容为准。3、如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进行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则一审判决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
    2023-05-22
    394人看过
  •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是一审还是二审
    维持原判是一审生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一、驳回上诉驳回上诉指的是上诉审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等的上诉请求,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或无正当理由,而予以反驳退回的诉讼行为。驳回上诉分为实质驳回与形式驳回两种:实质驳回,指上诉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应当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形式驳回
    2023-02-27
    110人看过
  • "上诉被驳回,原判决是否能够再次上诉?"
    驳回起诉后可以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被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不能上诉被判决驳回上诉后不能上诉了,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上诉被驳回一般属于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判决过程正当合理,是必须要遵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无法上诉了。在经过一定的期限后,上诉人还是可以继续上诉请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
    2023-07-16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双方的上诉请求都被驳回, 一审法院会维持原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双方的上诉请求都被驳回属于正常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都不服的,都有权上诉,双方当事人互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而在二审法院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就会判决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还是该上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句话只能二审、再审中出现,一审中绝对不会出现的。因为其中的“判”指的是判决,只有法院才可以作出判决,有了“原判”才能“维持”。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能否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对于这种情况: 一,向法院提出再审; 二,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如果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就能够作出新的判决来救济你的权利了。不过呢,要符合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就是说如果是中院作出的判决,则必须由省高级检察院来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 驳回再审抗诉维持原判判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省人民检察院对省人民法院驳回再审抗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认定错误,无论是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都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下面就是法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1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