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7:01:12 366 人看过

履行探望权时的注意问题就是探望权需要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二、在民法典里可以不收孩子的抚养费吗

1、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案件的诉讼请求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案件的诉讼请求规定如下:

1、双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发生纠纷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2、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止其行使探视权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贷款买房基本已经成了大多数工薪阶层买房的主要方式。但是找银行借钱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对于购房者来说,学会了解贷款的知识,掌握贷款买房的一些原则,是可以为自己省上一大笔钱的。为此,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学会对家庭的经济实力做出真实的评估,这样才能估算一个适合自己的首付比例和还贷能力。评估的范围,不仅包括父母在首付上的支持、自己手中的存款及公积金账户的情况等等。只要保证不要因为买房而影响到未来生活的质量就可以了。2.还贷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贷款时还需要考虑到家庭的未来收入状况,这就要注意工作的发展前景,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等。比如买房时单身,还贷时则可以依靠夫妻双方了。3.学会计算自己的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对贷款很重要,理所当然,清楚自己可贷额度是贷款买房要知道哪些原则占很重要的地位。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各地都不太一样,都有自己的计算公式,大家可以在公积金管理
    2023-05-05
    260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行使探望权应注意什么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确定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2、探望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加长,探视次数应较两周岁以下的加多,探望方式上可适当允许带子女外出,但不宜时间过长,地点过远。3、探望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并考虑子女的生活、学习时间安排,考虑双方的住所地,选择适宜的地点,探视时间和次数以及是否允许带子女外出应以子女意见为主,并可以考虑在寒、暑假加长、加多探视时间及次数。二、探望权的行使有哪些注意事项除了对子女探望时的注意事项外,我们应该还
    2024-02-03
    451人看过
  • 履行探望权时具体要注意什么
    履行探望权时要注意的问题有:1、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考虑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等;2、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如果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探视权的一天是否包括过夜探视权中的一天不包括过夜,但是夫妻双方之前有约定的除外。二、离婚后如何执行探视权离婚后执行探视权的方式: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探视权的执行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离婚后探视权的范围是什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2-23
    370人看过
  • 农村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一、农村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现行的安置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另外提供宅基地进行安置,既政府另批宅基地,农民拿房屋补偿款自己建房2.列入城市规划区的,一般不会再提供宅基地,而是提供安置房安置,或者按安置人口给予货币补贴后加上
    2023-04-03
    188人看过
  • 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当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税收这种经济手段直接作用于市场,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对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就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以此来减少市场风险,增强获利能力。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首先注意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节税空间的大小有两个因素应该考虑:一是经济活动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通常就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要分析哪些税种有税收筹划价值,避免得不偿失。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
    2023-06-07
    308人看过
  • 在保管会计凭证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本等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
    2023-06-12
    330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孩子探视权的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双方应当约定好,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探望未成年子女,还可以约定对方不得阻碍该方行使探望权等等。对于探望权问题,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上述内容。有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写?我们发现,要是夫妻之间生育的有孩子,并且在打算离婚的时候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此时协议离婚中,允许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之后最好也签订书面的协议,那有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有小孩的离婚协议书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双方于年月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并生有1名婚生女(,19年月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
    2023-07-02
    368人看过
  • 探望权存在的问题
    1、探望权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①有些法院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探望权提出请求的,法院是否一并处理把握不准。有的法院对调解离婚的案件,调解书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拿不准。②对探望方式、时间、地点等判决无统一规范的标准,各行其是。③对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当事人轮流抚养子女说法不一,难以适从。2、探望权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①被执行人的协助义务界定难。被执行人如何协助,协助到什么程度没有标准,难以掌握。被执行人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认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自无异议,但被执行人的父母即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认定就比较困难,有时子女本身不愿接受探望,躲着不见,更容易认为是被执行人从中作梗。②缺乏法定的执行措施。现行民诉法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对探望权都不适用。因为子女并非执行对象或标的,不能对子女本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③执行程序终结不易确定。按现行有关规
    2023-06-27
    176人看过
  • 代位执行程序适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适用代位执行程序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过程中,还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把握:一、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严格地限定在执行程序内,代位执行在适用上以进入一般执行程序为必备要件。尽管规定在财产保全时,可以针对第三人,但在强制措施上只规定了停止支付和提存两项,不具备全面的强制措施,所以要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区分开来。二、注意区分相关概念,要做到全面准确适用代位执行程序,在掌握其自身条件和程序的同时,还须严格区分一些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问题。第一,诉讼过程中的第三人与执行过程中的第三人的区别。诉讼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的人。这种第三人属法律上的诉讼参与人。而执行过程中的第三人本不是诉讼参与人,只是由于他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这种
    2023-04-21
    72人看过
  • 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对新录用员工有试用期考核,因此在员工入职时要做好告知义务,诸如考勤、考核等相关的制度与规范。企业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制度阅读确认、谈话告知确认、材料发放确认等。《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4-05-01
    463人看过
  • 涉及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法律咨询:涉及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回答:1、改制方案涉及过程中,首先应对改制企业职工现有状况进行明确如职工的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安置费用预算等事项,这是设计职工安置方案的前提条件。2、对于企业改制前的遗留问题应当首先解决,即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清偿。3、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包括: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人数及劳动合同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总额)。4、原企业拖欠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工资、医药费等债务情况及偿还办法。5、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包括:原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改制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情况。南京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出台
    2023-08-17
    474人看过
  • 伤残等级鉴定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伤残等级鉴定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二、伤残等级是怎样划分的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例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
    2023-07-09
    71人看过
  • 赠与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赠与合同注意事项: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双方、赠与财产名称、财产现状、赠与合同履行时限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第二,从赠与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赠与可能在交付财产或转让权利之前被撤销,建议不要公证赠与合同,因为一旦公证,就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来看,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公证赠与合同。第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赠与条件。如果受赠人不能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赠与人不满意,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履行赠与义务。四、赠与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内容。五、赠与人应当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缺陷,否则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劳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有何权益非因劳动者原因
    2023-08-18
    128人看过
  • 在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并对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释。当病人方面掌握较充分的证据,能够说明医生和医院在医疗中有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与不良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时,便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协商,如果双方都认为赔偿数额可以接受,便可以达成协议。在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医疗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的时限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立即调查”的有天津、宁夏;规定“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的有福建、江西、广东、海南、四川、云南、西藏;规定了具体时限的有北京(二个月内向病员或其家属宣布处理意见)、河北(接到病员及其家属的申
    2023-06-01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执行中有哪些事项应注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4
      履行探望权要注意的有: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该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8
      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过程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作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总承包人的风险。防止劳务分包人利用《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欠农工工资问题讨要工程款。
    • 侵权损害赔偿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1
      侵权损害赔偿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
    •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8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是: 1、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核查,必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2、探望权不可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其他注意问题。
    •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应注意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 1、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2、享有抗辩权的一方放弃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拒绝其履行的请求。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