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离婚时债务能怎么举证,民法典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时债务能怎么举证
1、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对于这一方面,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债务已还清者,只是承认原来曾有债务,并没有承认现在还有债务。
对此,不能认为是对债务的自认,而应当认为是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离婚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
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如下:
(1)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
(2)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3、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
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看下面这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如果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
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二、民法典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
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现实中,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即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务和孩子如何分配,离婚后的解决方案
128人看过
-
离婚前债务的解决方案:离婚后如何分担?
428人看过
-
婚姻中的财产分配与婚前债务的解决方案
263人看过
-
债务分配方案: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197人看过
-
共同债务分割:存续期间离婚后的解决方案
43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的解决方案
469人看过
-
如何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财产分配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9《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
-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分配有哪些债务如何解决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离婚时怎么分配对方的债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5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
-
离婚之后怎样分配债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债务纠纷的离婚案怎样解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2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