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诉离婚由哪一法院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11:18 218 人看过

【案情】

原告陈某,男,江西省石城县人。被告肖某,女,江西省宁都县人。

被告1985年按农村风俗出嫁至石城县原告家,并将户口迁至原告家,但双方至今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原、被告搬至宁都县被告娘家居住。2000年3月,原、被告发生争吵,原告便携带小孩离开被告回到石城县居住,被告则继续在宁都县居住。2006年5月,被告前往石城县将自己的户口迁出,但至今尚未落户,后原告前往宁都县发现被告外出多年未和家中联系。原告便以夫妻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分歧】

该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案应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且在本案中,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因此也应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自1995年开始,一直在宁都县居住,因此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宁都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是:

第一,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提起诉讼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已被依法宣告其失踪的,就难以确定其所在地。对此,为保护原告的人身权益,法律上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离家出走多年,且未与其家人和原告联系,难以确定被告现所在地。

第二,我国法律也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先后离开石城县、宁都县已多年,原告则由宁都县回到户籍所在地石城县多年,因此也符合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被告下落不明原告拒交公告费怎么办
    被告下落不明原告拒交公告费的,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公告费属于诉讼费范围,但不等同于案件受理费,因此原告已经预交案件审理费、不预交公告费的,案件仍应继续审理。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不出庭怎么办?一、和失踪人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不能。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下落不明的被告缺席开庭,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与否的。二、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答:不需要,同时宣告公民下落不明的,是属于特别程序的案件,只有一审,而和下落不明人离婚的,属于普通民事案件,有两审终审。同时宣告失踪只能由法院判决,人们常有错误地认为公民下落不明要由公安机关宣布。三、故意不出庭的,该如
    2023-08-14
    233人看过
  •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立案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下落不明也可以进行审判。一、一方失踪了要离婚怎么办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如果失踪满两年的,也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对于失踪的人,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送达期限届满后无论其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二、起诉找不到人要怎样处理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对被告做缺席判决,然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判决送达,公告期一到,视为被告已知悉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法院起诉找
    2023-03-19
    430人看过
  • 多个被告在哪个管辖法院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对法人或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怎样管辖1、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怎么认定民法
    2023-06-23
    375人看过
  •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原告如果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8
    468人看过
  • 被告下落不明,离婚诉讼如何应对?
    起诉离婚时一方找不到对方怎么办:(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格式拟离婚起诉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包含: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
    2023-07-09
    415人看过
  • 不当得利怎么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怎么由原告方法院管辖不当得利诉讼法院不由原告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三、不当得利财物不返还属于犯罪吗不当得利财物拒不归还属于违法,若数额较大,可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
    2023-05-03
    147人看过
  • 抚养权可由原告法院管辖吗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抚养权纠纷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四、被告被监禁的。如何选择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2023-07-29
    175人看过
  • 离婚被告下落不明还可不可以提起诉讼呢
    律师解答:可以。是可以起诉的,我国倡导婚姻自由,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在对方失踪满两年后,应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4-23
    396人看过
  • 离婚被告法院管辖问题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受理。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一般受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以离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受理,但是对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反悔提起诉讼的,如果涉及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1亿的之间的,由中级法院受理。二、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选择原则: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原告就被告)。什么是被告所在地?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什么叫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三、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有: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除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的,但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2、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按照
    2023-05-06
    78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被告,但被告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如果无法找到被告,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纠纷案件中无法找到被告,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 务 纠 纷 案 件 被 告 无 踪 影 , 如 何 应 对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是否需要提供鉴字并不具有必然联系。换句话说,只要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就可以不用承担。因此,如果想要妻子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如果被告方想要告无鉴字夫妻共同债务,也是可以的。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时,法院可通过
    2023-10-03
    288人看过
  • 离异后被告下落不明,庭上的原告该怎么做?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以此为由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能够缺席判定离婚案子中假如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定离婚。一些人以为,离婚案子有必要两边都到庭才干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意图就不去开庭,这是过错的观念。一般原告第一次申述离婚,假如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供给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的依据,法院则缺席判定禁绝两边离婚。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申述离婚的,假如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供给了依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决裂,能够缺席判定准予两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2023-07-11
    319人看过
  • 离婚被告下落不明,离婚诉讼还有机会吗?
    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到庭怎么办针对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关离婚案
    2023-07-03
    473人看过
  • 原告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原告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去提起诉讼。原告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2022-06-23
    157人看过
  • 原告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被告出合理吗
    一、原告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被告出合理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
    2023-04-02
    8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一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
    • 乙下落不明,甲下落不明,甲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据此可知,离婚诉讼是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所以,乙下落不明
    • 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
    •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的案件,哪些情况下在原告法院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 原告下落不明被告下落不明的状况下法院可以将案件移交被告(刑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7号批复: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由此可见,是认定为“被告不明确”还是“被告下落不明”,其处理结果截然不同,它关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