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责任的成立。
首先,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从债务,成立的前提是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但在违约而解除合同场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仍可援引;
其次,要有违约行为存在;再次,违约金责任构成是否要求违约人具有过错,应当区分类型,如果当事人人约定违约责任的成立骊方当事人有过错为要件的,依其约定;在分则以及单行法规特别规定违约责任为过错责任场合,违约责任的成立应当要求过错条件;在惩罚性违约场合,由于其目的在于给债权人心理上制造压力促使积极履行债务,同时,在债务不履行时,表现为对过错的惩罚;在赔偿性违约金场合,除前述特别情形外,不要求以过错为成立要件。
一、怎样构成合同违约
1、行为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2、过错
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3、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二、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
(一)在构成要件上。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二)在赔偿范围上。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三)在责任方式上。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四)在免责条件上。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五)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承担何种责任,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424人看过
-
什么条件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必要条件?
470人看过
-
如何避免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144人看过
-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什么
291人看过
-
违约缔约责任要件
70人看过
-
双方都违约能否减轻对方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319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违约责任由什么构成,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违约责任由什么构成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一、行为。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二、过错。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
-
违约责任要件是哪些,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4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一是要有具体的违约行为; 2、违约是基于违约方的主观过错造成的; 3、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4、损失与违约有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责任成立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5违约金责任成立要件包括: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违约行为、存在过错情形、存在损害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以过错为要件,遵照其约定,否则原则上不必强调以过错为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
-
构成违约责任要具备什么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9现如今,社会发展稳定,为了现实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一般会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害范围不加以限制,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害范围可能很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雷佳律师解析。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 (一)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
-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什么,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法定的必要条件又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5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或约定的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债务人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违约责任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是违约责任的一项具体适用制度。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也包括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即免责条款。 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主要有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政府行为三大类。 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