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保局:三种情况可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26:52 335 人看过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29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等有关问题做出新的规定。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

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失业人员;

2.男年龄在五十岁及以上和女四十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身患残疾、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复员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的失业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天津市人社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不用缴费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为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人社部门5日发出“通知”,今后失业人员参加医保无需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享受期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新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29
    267人看过
  • 关于享受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社办发〔2007〕3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社办发〔2007〕3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精神,现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
    2023-06-09
    417人看过
  •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金最多能领24个月
    为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13年7月1日起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一、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00元提高到8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660元提高到760元。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一)按照2%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201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420元调整为480元。(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
    2023-05-10
    212人看过
  • 鹤壁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11-25
    68人看过
  • 新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新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2023-05-14
    274人看过
  • 创业成功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成功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就业局: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自主创业成功、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在我市的失业人员。二、申领条件(一)申领对象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时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二)申领对象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在我市首次自主创业成功,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或以经营者身份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以投资人身份办理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三、发放标准(一)申请人本次领取失业保
    2023-04-13
    351人看过
  • 在天津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具备哪些条件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一、办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二、应具备的条件用人单位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8号表).3、在提供上述材料基础上,按照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破产企业提供司法裁定书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2)撤销、解散企业提供同意企业撤销、解散的批复,撤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证明,职工安置分流方案;(3)改制企业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的批复、职工安置分流方案;(4)经济性裁员企业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批复、职工安置分流方案;(5)客观情况
    2023-05-04
    499人看过
  • 天津失业保险金发放新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作调整
    天津失业保险金发放新标准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800元提高到88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60元提高到840元。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做了相应调整。按照2%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作调整,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28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或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或登记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2023-05-10
    417人看过
  • 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职工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2、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职工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不满二年,领取期限为三个月;2、失业保险缴纳满二年不满三年,领取期限为六个月;3、失业保险缴纳满三年不满四年,领取期限为九个月;4、失业保险缴纳满四年不满五年,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5、失业保险缴纳满五年不满五年以上,缴纳失业保险没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增加一个月,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天津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下列支出: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费用;5、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6、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
    2023-12-04
    230人看过
  •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
    一、天津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为:领取期限处于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520元调整为58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480元调整为540元。其他事业保险待遇调整标准为:2010年7月1日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312元调整为348元。生育补助费按照失业人员生育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二、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和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以2010年7月1日为界,7月1日以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按新标准计发,6月30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按照原标准计发。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全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宣传、核定及发放工作。为
    2023-05-30
    330人看过
  • 津保障房新政三种情况可申租房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根据住房保障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什么样的情况可申请补贴?针对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认定,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情况一:·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情况二:·因人口减少而停发租房补贴的家庭·为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办理的满2年以上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且时效为近3年内可视同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情况三: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离异家庭申请租房补贴问题·申请人离婚5年以上·离婚时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吴某1986年5月参加工作,单位同时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2003年9月他因企业改制而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核定了应领取的24个月失业保险金。2003年10月他开始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2004年9月,因他被某单位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其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后本人因故辞职,再次失业,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笔者认为,吴某如果没有再就业,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12个月失业保险金。理由有二:第一,吴某第二次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故第二次的缴费年限不可以核发失业保险金,但缴费年限应予以保留,待其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重新计算。第二,吴某第二次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前次失业是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本人处于失业状态,就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3-05-05
    190人看过
  • 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成遗产
    根据《保险法》,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一、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款的规定是什么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款的规定是根据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
    2023-03-15
    35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2
      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重新就业人员不得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1.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2.
    • 长沙市社保局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2、主动接受推荐就业、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退工登记表、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失业人
    • 在领失业金的情况下可以用保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3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人可以直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支付。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费。
    •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被辞退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4
      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被终止。 (二)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