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和不动产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5:14:22 84 人看过

一、不动产物权和不动产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不动产买卖合同不是物权登记。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但是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也就是说,买卖合同是有效,但没有办理登记的话,物权不发生变动。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事项不一致,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核对,并要求登记部门对不一致的事项作出变更,重新为自己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则一般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即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能建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关系。因此要是不动产买卖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话,那这样的合同一般来讲是认定为无效的。

二、不动产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不动产买卖其实是关于房屋的买卖,由于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日后也会涉及到过户问题。因此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动产买卖合同、转让合同等关于不动产的合同的签订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但是需要注意第十,不动产由于其自身属性的特别,在物权变动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保护自己的不动产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法劳动关系是怎样的,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一、合法劳动关系的用人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2023-04-29
    265人看过
  • 添加物的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添附物包括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添附物所有权应该归谁一、添附物所有权应该归谁1、在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上,我国立法未作明确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造成财产所有权人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
    2023-07-08
    114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抵押房地产共有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第一条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屋位置:抵押部位: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性质: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2023-06-01
    233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上的不动产抵押,质押合同效力怎么样
    房地产抵押原则上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房地产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抛开抵押物未登记的影响,抵押合同最终是否有效,应回归合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规则。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经批准等程序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对方可以违反义务的责任。不动产权证的共有情况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
    2023-08-07
    374人看过
  • 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关系
    一、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如下:1.两者都是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与物权所反映的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它们都具有民事权利的属性。2.两者都是绝对权(或称对世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特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因此在保护方法上均可适用绝对权保护的请求权制度,比如停止侵害与侵害防止等。3.两者都具有法定性。物权与知识产权都是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当事人不得自行设立法律未规定的物权或知识产权。二、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区别?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区别如下: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
    2023-06-15
    281人看过
  • 2024民法典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二、不动产要如何登记由于不动产登记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涉及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不尽相同,因此每种情况下所需的要件也完全不同。为了避免因为材料没带齐来回折腾,建议您在去不动产登记事务核心之前,先登录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查询一下。市民还可以拨打所属辖区不动产事务核心的电话进行咨询。此外,在各登记机构办件大厅的电子大屏幕、宣传栏内也将公示所需要件、登记时限及登记人员具体
    2024-04-11
    452人看过
  • 民法典不动产的相邻关系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法典不动产的相邻关系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相邻权的相关规定阐释如下:首先,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本着利于生产、便捷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公正且符合伦理原则的精神,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其次,如遇法律或法规对此类关系有明确规定,则应遵循之;若无规定,可参照适用地方习俗以妥善解决;再者,不动产权益拥有者负有为相邻方提供必要用水、排水便利的义务;对于自然流水的使用,应在各相邻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对于自然流水的排放,则应顺势而为;此外,不动产权益拥有者应对相邻方因通行等原因需要使用其土地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当不动产权益拥有者因修建、修缮建筑或者铺设电力、通信、供水、供热与燃气管道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时,该土地、建筑物的权益拥有者也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在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并应充分考虑到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需求;最后,不动产
    2024-04-21
    14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纠纷和合同纠纷怎么立案?
    一、不动产物权纠纷和合同纠纷怎么立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应当到房产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向法院提交双方主体资格、诉讼主张、证据等材料;法院送达立案通知书,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纠纷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一般不动产登记的纠纷类型包括物权登记、异议登记和虚假登记三种,发生了纠纷后双方尽量能够私下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就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因不动产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注意与不动产有关的案件,其性质可能具有多样性,其中包括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案件,如因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的纠纷;还可能是合同纠纷案件,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只是工程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已;还可以是侵权纠纷,如房屋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还可以是继承纠纷,如因继承房屋发生的继承纠纷。专属管辖排斥特
    2023-04-20
    426人看过
  • 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并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主导力量。它是一种产权,所以也叫产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不动产或动产享受什么用益物权人对他别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占有是对物体的实际控制,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是必要的。利用他人的物体作为使用收入,必须实际控制物体。没有占有就不可能直接利用物体,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根据物体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的方式实际利用物体。收入是通过利用对象获得经济收入或其他利益。建立用益物权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
    2023-07-06
    320人看过
  • 不动产产权预告与抵押登记的关系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程序?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三、审核。四、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023-07-02
    181人看过
  • 不动产与动产是怎样区分的
    1、经济学上的动产与不动产定义和区别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其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电脑、电视、书桌这样子的东西平时是不动的,但这并不是不动产。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造成价值上的贬损。这些东西在现实中不移动,是因为你不想移动,而不是不能移动。所以,你的电脑电视书桌等都是动产。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2、在法律上区分
    2023-04-30
    456人看过
  • 他项权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关系?
    他项权证和办理产权证没有必然的关系。他项权证只是作为银行享有该套房屋贷款部分所有权的一种证明而已。还清贷款之后,贷款行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单加上他项权证,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注销,过几天就可以领到不动产证原件了。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一、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1、准备材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的资料有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还需要以供该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贷款或借款合同、他项权证审批书、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等等材料。2、填写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其抵押权人需要先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
    2023-06-28
    290人看过
  • 共有关系不明时对共有关系性质的动产或不动产怎么认定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当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推定为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份额还是不明确的。因此,本法规定在共有关系不明(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时推定为按份共有。一、申请共同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三要素”(一)申请主体的数量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权利人要将其不动产产权申请登记为共同共有,申请主体的数量必须符合“两个人及以上”
    2023-04-01
    18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特殊动产物权三种物权的设立在交付和登记上有何区别?
    (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学说称为“类型强制”。现有的物权类型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除此之外,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的物权类型。(2)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学说称为“类型固定”。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改变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如约定永久性地限制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处分权。由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于法令限制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对物权人处分权设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则将使所有权有名无实。(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物权为绝对权、对世权。因此物权具有的排他、优先及追及效力,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容当事人通过协议随意改变。例如,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不具有优
    2023-04-06
    4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动产权利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动产产权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还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
    • 物权人对合法的不动产和动产有什么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05
      (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是不是一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是双方确定劳务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
    • 什么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和不合法的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7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申请不动产物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关于不动产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不动产物权诉讼时效不得超过20年。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