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论特许经营合同特征及法律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21:19 391 人看过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在实践审理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法院将其纳入知识产权庭处理。因此判定合同性质,将其与品牌商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商标、专利或其他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的特许使用合同纠纷区别,直接关系其法律适用。

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经营需要有四个要素:一是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是以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关系的;二是特许人是将自己有权支配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三是被特许人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四是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因此,判定合同的性质是否为特许经营合同应从如下几个特征入手:

一、合同标的是否包含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经营资源。这是商业特许经营区别买卖等法律关系最主要的一个方面。现代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标的都离不开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经营资源。《条例》中未将单纯的产品规定为一种经营资源,是因为仅提供产品无法区别于买卖。商业特许经营的分类包括商品商标特许经营(即产品和品牌特许经营)、生产特许经营、专利及商业秘密特许、商业模式特许经营等等。我们注意到,即使是商品商标特许经营这种最接近于买卖的形式,也和买卖存在本质区别。买卖合同中的,作为合同标的的品牌商品,其产品的商标和产品是一个整体,而商品商标特许经营中,商品和和商标是分开使用的,也可合在一起使用。二合同的标的、内容和责权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二、合同是否约定采用统一的经营模式,并由特许人持续提供后续服务,即给受许人指导、协助,支持。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是特许经营的主要特征,也是特许经营体系维护品牌形象、提供规范化、一致性服务的保证。持续的后续服务主要包括业务培训、物流配送、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

三、合同内容是否包括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特许经营费用包括特许经营初始费(加盟费)、持续费(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以及其他费用(履约保证金、品牌保证金、培训费、特许经营转让费、合同更新费、设备费、原料费、产品费)等。特许经营费用是在特许经营关系的存在过程中,为使特许经营能成功进行,受许人需要向特许人上缴的费用,也是获取该特许经营资源的对价。其与合买卖同的产品之对价性质是不同的。特许经营费用的性质不一样,合同发生异常终止履行时,其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如撤销合同时,加盟费应予以返还;保证金、广告费则依约处理,货款则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抵减或部分返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特许经营相关文章
  • 特许人必看的特许经营法律风险
    【风险一】特许人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才能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否则面临高额罚款。特许人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风险二】特许人必须及时办理备案,否则面临高额罚款。特许人应当及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以及其他备案机关要求提交的备案材料。特许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逾期
    2023-06-09
    292人看过
  • 浅论特许经营及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下)
    在未制定专门的特许经营法之前,也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可以将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在正在起草的民法典中,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一般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无效情形等方面内容,同时,对特许经营中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二)在反垄法中对特许经营的规制重点作出具体规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在其运作中很容易发生特许人滥用权利的情形,对此立法应予以高度重视,就此把应予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作为重点考虑,并尽可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笔者认为,为保持立法的一致性,可以在反垄断法中对这些限制竞争行为作出规定。为此,一是要确立判断限制竞争行为合法与否的法定原则,其判断标准有二:①消费者利益原则,即指特许经营中的限制性条款是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利益,使消费者在庞大的特许经营体系的任何一个环节中都能获得品质同一的产品;②竞争性原则,即特许经营中限制性条款是为了加强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竞争
    2023-06-05
    365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时特许经营费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费用。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特许经营已经开始深入人心并逐渐成为流通领域主要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之所以受到投资者的推崇和青睐,主要是投资者一旦成为特许人后,其借助特许经营可以使规模迅速得以扩张,而被特许人借助特许经营可以少走弯路,降低投资风险,从而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当然对特许人来说,特许经营更诱人之处是能从被特许人处获得经济利益,而这种经济利益又是特许人利润的主要来源。特许人经过多年的经营技术诀窍的积累,公众形象塑造以及其他经营资源的开发,主要是为了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被特许人使用时能收取更高的费用,而特许人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则是被特许人主要的成本支出,因此在特许经营合同发生纠纷
    2023-06-09
    146人看过
  • 特许加盟、特许经营专业律师法律服务
    特许加盟,特许经营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如下服务:国际品牌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律服务*法律风险分析与对策*知识产权保护与建议*商标注册与保护*特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对策国内特许品牌法律体系的建设与服务*总部成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单店特许加盟合同*多店特许加盟合同*区域开发合同*总部营运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加盟店开业涉及的法律问题*加盟店营运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总部与加盟店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加盟关系的解除与终止*加盟合同的拟订与谈判
    2023-06-05
    246人看过
  • 简析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一、权利内容的法定性法定性有狭义、广义之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权利,都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不存在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譬如没有所谓天赋的权利。具体涉及到某种权利的具体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该权利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一旦发生一定的法律事件,就必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这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情况,我们称该权利的内容具有法定性,这是法定性的狭义含义;另一种情况,则是由法律规定权利内容的一定范围,至于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当事人自行设定、约定。只要这种设定或约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就确认其有效,并予以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当事人的设定或约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软件著作权具有狭义上的法定性。因软件著作权的权能均由法律一一直接规定,凡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能成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例如,功能
    2023-04-23
    308人看过
  • 特许经营及其法律保护加盟知识
    特许经营,也称加盟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现代商业投资与运作的形式,在西方世界早已流行,而在我国国内则刚刚兴起,但是发展的势头很快。在本行业内已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产品较成熟,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有自己特色的企业,都在寻求资本的扩张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特许经营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引入其他合作者的资金等各种经营资源,节省特许者本身的投入,以实现上述目的。对于那些初始创业的生意人或者是名气尚不响亮的中小企业,通过特许经营,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经验,生产经营名牌产品,可以很快地积累资本和获取利润。正是在这种双向利益互动的驱使下,特许经营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特许经营的形式从许可的性质可分为直接特许和分
    2023-06-09
    498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
    也许总部会认为从总部的立场出发,为了对加盟店进行有效控制,设定有详细、严格规定的合同书,是好的,而加盟店则会说从加盟者的角度看,能保证经营活动自由的,才是好的合同书,或者有人会认为完全不违反法律(反垄断法、信息公示法律)的,方能称得上是好的合同书。那么,评价特许经营合同水平高低的标准到底是什么?从国外法律实践看,业绩平平的总部,也许合同书做的很漂亮、规范,而有良好业绩的总部,特许合同书未必让加盟者易于接受。因此,对加盟者的一个忠告,就是不要以合同书的表象来衡量、判断总部的业绩。一个不争的事实,特许经营合同没有雷同。因而,好的或称为水平高的合同书,应当是与自己特许连锁系统的特许经营组合最相吻合,并具有预见性。一、如果网上加盟店铺被骗了怎么维权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
    2023-03-10
    86人看过
  • 特许经营能否退还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是否可以退还特许经营费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受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约束。被特许人在被允许使用特许人的相关知识产权时,应支付一定的价格,即向特许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特许费、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等费用。其中,特许经营费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授予特许经营权时收取的一次性费用。一般来说,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被特许人必须立即支付特许经营费。只有在支付特许经营费后,被特许人才有资格获得特许人的特许经营授权并开展未来的特许经营业务因此,特许经营费是被特许人获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价格,而不是获得预期收益的价格,因此不存在退货问题如何处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此类纠纷通常发生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发生在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主要是欠款和竞业禁止纠纷)。其主要表现为特许权合同一方违约或双方违约,导致纠纷,其中最常见的是特许权费用约定不明确引起的纠纷较多。特许经营方一般比较注重各种费
    2023-05-07
    458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设计9步法
    1、项目研究。项目研究的根本是为了实现特许经营初衷,即法律称合同目的实现。特许经营项目的目的是,项目参与主体希望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的利益追求和价值期待,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实现政府目标、特许经营者目标和项目目标。其中政府目标包括项目品质、效率、实现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和体现政府公信力,特许经营者目标则是通过获得的技术或品牌实现盈利,项目目标则是通过特许经营便利、快捷的实现公共利益。据此,特许经营的合同策划需要满足实现合同目的、实现交易目的和实现合同相关各方的共赢三个目的。明确合同目的,是特许经营合同策划的首要步骤,也是开展其后各项工作的核心。2、项目工作分解。项目工作分解是指运用工作分解方法,按照最经济高效的管理模式,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工作分解,需要以项目管理模式为前提开展,直至确定工作单元和合同单元,亦即明确合同标的。3、项目商业分析。项目商业分析是指在项目工作分解的基础上,通过商业分析,确定
    2023-03-25
    332人看过
  • 中国的特许经营发展简况
    中国的特许经营从一开始就是以第二代特许经营即全套经营模式特许为主,而不象国外从第一代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起步,逐步发展到第二代特许经营。即使在美国,目前第一代特许经营仍占整个特许经营的30%-40%。中国的特许经营主要起步于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相比之下国外的特许经营一般起步于制造业,而且至今制造业的特许经营仍占一定比重。截至2006年底,中国的特许体系数量超过2600个,加盟店近20万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16%。特许企业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300万。自2000年以来,中国特许经营总体呈稳定快速的发展趋势。连锁企业中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比重越来越大。到2006年底,采用特许方式的企业占到连锁企业总数的69%。其中,餐饮业和服务业采用特许经营的企业分别占到所属行业连锁企业总数的95%和83%,零售业占到59%。2007年3月发布的连锁百强企业中,46%的企业开展特许经营,特
    2023-06-09
    479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是多长时间
    1、现阶段商业特许经营鱼龙混杂,许多特许人根本没有服务及履约的能力。因此,特许人会选择与被特许人签订较短时间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加盟合同期限可以设置为一年或者两年。2、法律规定,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之所以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是因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是授权投资创业的合作关系,被特许人要经历投资、回本、赢利三个阶段,合同期限过短,可能导致被特许人投入了大量资金但还没回本合同即到期终止,显然对被特许人不公平。律师补充: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
    2023-05-06
    217人看过
  • 简析立功的特征
    本文介绍了立功的特征系列相关内容,立功制度是我国实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同时也是刑罚目的的体现,其宗旨在于给犯罪分子提供一个悔罪或将功折罪的机会。立功的特征:1、功能的刑事政策性立功制度是我国实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同时也是刑罚目的的体现,其宗旨在于给犯罪分子提供一个悔罪或将功折罪的机会,促使犯罪分子与其他犯罪势力划清界限,并协助司法机关消除其他犯罪势力。这可以使司法机关迅速挖掘出隐藏的犯罪分子,消除社会潜在的隐患。刑事政策性是立功必须具有的首要特征,同时也是其存在的内在原因。2、立功发生的时间是犯罪分子到案后,判决生效之前之所以将立功的时间的起始时间限定于到案后,是因为1998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立功的时间是到案后,故本文不采纳那些认为立功发生于刑事诉讼中。包括判决生效后、也包括服刑期间。甚至认为立功的时间始于犯罪预备终于刑罚执行完毕、不论司法机关是否对其立案侦查、也不论其是
    2023-06-11
    497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案例的分析与总结
    A诉B健美有限公司(简称B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原告A诉称:2004年7月2日,她与被告签订了《InchbyInchCHINA特许经营合同》(简称特许经营合同),并于7月6日向该公司交纳了加盟费10万元。寻找加盟店的经营场所期间,B公司没有为我开办加盟店给予明确的技术指导和经营指导。2004年12月,她突然接到B公司的律师函,声称要解除合同并没收她所交的10万元加盟费。她也随后通知B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收取的加盟费。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强制性规定,且B公司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超越了经营范围,缔约时不具有相应的合同能力,其缔约过失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和合同期待利益损失。故起诉,要求确认特许经营合同无效;B公司返还原告所缴纳的加盟费10万元,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2023-07-05
    248人看过
  • 您了解特许经营合同吗
    一、特许经营合同的定义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的、技术的和管理的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业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特许双方经常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尽管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双方是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两种情况:一是被特许人可以作为分特许人,其发展的加盟商因和分特许人的纠纷而直接要求特许人负责;二是被特许人的顾客因和被特许人的纠纷而直接找到特许人。虽然最终特许人可能不承担责任,但毕竟会给其带来麻烦,以及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因此,合同中最好明确: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之间是合作的关系,在法律上也仅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建立的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而不是任何共同投资、承包、合伙、委托、代理、雇佣或者
    2023-06-0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许经营是指授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 特许经营中特许者与加盟者之间在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的纠纷分为几种类型分别是,合同纠纷、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 更多>

    #特许经营
    相关咨询
    • 特许经营合同违反哪个法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违反你应当看违反了哪方面的内容,一般是商务主管部门。
    • 经营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收取租金,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交付租金。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与交付租金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租赁合同自租赁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3、租赁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租赁合同的形式主要取决于租赁期限的长短。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
    • 合伙经营的法律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公司是企业法人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股东所认购的股份和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 经济适用房的法律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