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首长应纳入反垄断法责任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10:42 147 人看过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最大障碍是什么?市场分割。媒体与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某某的独家对话由此开始。

刘某某直言不讳地说: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干预企业经营问题依然存在,市场经济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他给出的一剂药方是反行政垄断。

治理结构埋下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市场的分割现象逐步消失。现在很少能看到区域商品市场对外封锁、地区关键资源禁止外运等现象了。刘某某说。

但我国统一市场建设中,要素市场分割问题还很严重,无论在劳动力市场,还是在资金市场、土地市场等,都存在着动机更为复杂、手段更为隐蔽的市场分割现象。刘某某提醒道。

刘某某认为,非平衡发展是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的常态。要想实现平衡发展目标,一般有两条治理路径。

一是纵向调整路径,中央政府直接实施产业政策,或通过央企实施,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落后地区加大经济支援和资源投入力度,缩小区域间发展差异。

二是横向调整路径,中央政府通过鼓励区域间竞争,实现区域增长收敛。主要手段是以区域经济增长绩效作为官员政治晋升的重要指标,这成为地区间横向竞争的主要激励来源。它一直是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核心治理思路。刘某某说。

在这种国家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也纷纷模仿和推出国家层面上运用的产业政策,通过制定区域产业政策加快本地区发展。区域产业政策激励地方官员普遍企业家化,人为指定并扶持特定产业发展。刘某某表示,正是这种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为市场分割奠定了制度基础。

产业政策滥用分割市场

国内市场分割的壁垒本质是地方政府在本地经济利益驱使下,运用行政权力干预特定产业的直接结果,是地方政府滥用产业政策的直接结果。刘某某说。

刘某某表示,以发展为核心、由中央政府实施的产业政策,能充分利用国内庞大的内需市场,发挥比较优势并保护和促进幼稚产业成长,但是在地方政府层面上大规模化使用这一工具,副作用非常之大。直接结果就是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当地潜在支柱产业成功的可能性,必然会尽可能保护当地市场。刘某某说。

为了扶植本地特定产业,地方政府会在鼓励当地产业向外地市场渗透的同时,自觉或不自觉地限制外地同行业企业进入当地市场;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限制当地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外流;会对外地同行业企业在当地获取公共服务或经营审批中采取差别化待遇。

刘某某表示,目前中央政府虽然大力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针对地方各种行政壁垒不断出台具体对策,但这些具体对策并没有从顶层设计来考虑,没有能够改变政府内部的激励机制结构,因此不能真正解决地方政府局部利益的形成源头,也没能切断地方政府在局部利益激励下对产业政策的滥用。

我国市场分割具体手段和形式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且更为隐性化、更为合理化。例如,以维护消费者利益或环境安全等为名,在产品质量检验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中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市场分割现象还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蔓延,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始经历传统产业曾经经历的各种市场封锁和区域间差别待遇。

强化行政垄断行为管辖

刘某某建议,要针对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分割统一市场的问题,努力在产业政策贯彻实施中去地方政府化。除了要在政府职能改革上削弱地方政府分割市场的动机外,更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反垄断法的执行,加强全国层面的竞争政策,约束地方层面的产业政策。

我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将行政垄断作为其主要管辖对象,反垄断法甚至规定地方政府实施的行政垄断行为只能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反垄断法执行机构只能向其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这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不吻合。

刘某某认为,行政垄断行为与实施该行为的行政主体应该被纳入到反垄断法的直接管辖下,在法律框架下规范地方政府滥用产业政策、任意设置市场分割壁垒的行为。为此,我国应尽快在立法层面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尤其是强化其对行政垄断行为和主体的管辖。

同时整合加强反垄断执行机构,成立独立且垂直集中管理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未来需要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管下,成立专门独立统一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建立这一强力新机构,一方面要横向整合分散在多个国家部委中的反垄断职能机构,另一方面要纵向整合分散在各级地方政府中的反垄断职能机构,并保证组织机构上实施垂直管理。刘某某说。

还应将实施行政垄断的地方政府行政主体的主要负责人纳入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主体范围内,并且需要探索其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形式。刘某某表示,这些法律责任形式应该结合行政垄断具体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有所区别,同时对于党员干部采取行政垄断行为、分割国内统一市场的情况,还应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要求领导干部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并将这方面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违反反垄断法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反垄断法承担民事责任。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类型主要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确定罚款的具体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法》将实施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局本报讯(记者廖爱玲)8月1日起《反垄断法》将实施。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按照最新公布的三定规定,将成立一个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肩负起反垄断执法的重任,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是在原来的公平交易局基础上改名改编
    2023-08-09
    169人看过
  • 苹果反垄断案败诉,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周一经法官投票,以5-4的结果判决苹果公司在一项关于其AppStore的反垄断案件中败诉,这意味着iPhone用户可以就此问题继续向苹果提起诉讼。苹果败诉意见由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提出。今天就来了解下苹果反垄断案败诉,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和限制竞争是什么?一、苹果反垄断案败诉,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
    2023-06-07
    176人看过
  • 反垄断下一步将剑指行政垄断
    本届政府执政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进程开始提速。据了解,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转移至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将是调查重点。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反垄断执法都集中在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企业巨头身上,而真正针对行政垄断的执法不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将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因此,有很多人正在呼吁反垄断执法将战场扩围至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的垄断。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也一度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中国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1998年至2002年形成过一个小高潮。那时,民航、电信、电力等试行分拆改组等改革。但是从此之后,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铁道部门刚刚实行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运营等工作也刚刚规划或小范围启动。烟草、盐业
    2023-06-07
    472人看过
  • 反行政垄断行为的行政法思考
    我国加入WTO后,反垄断特别是反行政垄断的紧迫性日益增强。行政垄断实际上是个复合性概念,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垄断行为与市场主体的经济垄断两个部分。其中行政垄断行为实质上是行政主体滥用经济行政权排斥、妨碍、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法问题。从行政法学视野探讨行政垄断的内涵、特征、表现形式及其规制路径,有利于弥补经济法学界传统反垄断体制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存在的不足。[关键词]行为;行政垄断;行政法;思考垄断是竞争的天敌,反行政垄断更是我国反垄断的重点与难点。由于行政垄断与WTO非歧视、国民待遇、透明度等基本原则的内在精神根本抵触,因此,规制行政垄断的成效成为我国加入WTO后政府能否适应WTO游戏规则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规制行政垄断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经济法学界进行,并且局限于传统反垄断的体制框架。我们认为形成行政垄断的关键因素是行政主体排斥、限制、妨碍市场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其实
    2023-06-12
    94人看过
  • 行政垄断行为主体是指哪个
    行为主体是指哪个行政性垄断首先也是一种经济垄断一经济上的、经济领域的、以经济为内容和目的的垄断;而不是以行政权力垄断为目的。只是这种经济上的垄断实现的原因是行使权力的结果,而不是或主要不是企业所能直接做到的。行政垄断的实质,是行政权力超出其权限范围而运用于市场关系中,从而实现行为主体利益的最大化。它是一种追求利益的行为,因此,行政垄断本质同样是经济垄断,行政权的介入是垄断力的来源。在既定的相关市场上,行政权力的来源是唯一的,因而行政垄断主体具有支配性的地位。在限制竞争的效果上,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表现也没有区别,即同样使得在即定的相关市场上,形成一种垄断状态。行政性垄断的特征首先,从行为主体看,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实施者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而非市场中的经营者或竞争主体。其次,从形成原因及对竞争的作用情况看,行政性垄断是行为主体通过行政手段将行政管理权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经济竞争活动而产生的,它的
    2023-06-12
    336人看过
  • 评论:《反价格垄断规定》亮点在反行政垄断行业
    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8月13日《新京报》)。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垄断案件70余件,涉及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既包括豆制品、方便面、牛奶等日用消费品行业,也包括洗车、洗浴、公路、航空运输和商业银行等服务业,还包括钢铁、钛白粉、草酸、焦炭等生产制造业。这些案件涉及行业之多,负面影响之大,令人愤慨。价格垄断之所以广泛存在,原因之一就是法规不完善。相信《反价格垄断规定》的出台,将为有关部门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让市场上的产品价格公平合理起来。但以生活常识而论,如果严查的话,实际价格垄断案件远远不止70余件,只不过有的价格垄断没有被发现,有的价格垄断因为种种原因不被查处罢了。让笔者没有想到的是,还没有
    2023-06-07
    88人看过
  • 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国的反垄断法知道07年才艰难出台,那么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二、反垄断政策有哪些反垄断政策是最早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分为促进竞争并抑制垄断的政策和规范竞争的政策两类。反垄断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的。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由于导致市场垄断的最
    2023-06-07
    222人看过
  • 《反垄断法》以谁的名义“反垄断”?
    反垄断法本来是用来对付垄断者高价格、低质量的行为的,但是现在情况恰恰相反,消费者前所未有地享受着不断降低的价格、以及不断提高的质量。一些竞争对手,日子越来越难过,便转而向政府寻求行政帮助。最近政府几宗针对微软、英特尔、Visa与万事达卡的反垄断诉讼,始作俑者都不是消费者,而是被告企业的竞争对手。这个现象令人忧虑。自由竞争才是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呼吁有关当局撤消那些证据不足的反垄断起诉。——美国240位经济学家给总统的公开信谁在推动反垄断?最近两周,有两条关于反垄断的新闻同时引起媒体的关注,其一,是即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意外的是这部法律在竞争充分的汽车市场引起一场激辩,挑起者,是各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其二,是欧盟对Intel公司提出3项反垄断指控,指控书明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其主要竞争对手AMD公司的利益。两场反垄断的推动者,前者是商业伙伴,后者是竞争对
    2023-06-07
    156人看过
  • 反垄断执法权力配置与行政垄断规制困境——泰国两则反垄断案例的
    本文通过对泰国两则反垄断案例的分析,考察了泰国的行政垄断、利益部门博弈与反垄断执法权力配置问题,并籍此反思中国的行政垄断规制致策与反垄断执法权力的配置模式选择。结论认为,反垄断法本身并不能自动促进竞争,其起作用的关键是执法权力的配置。在国有经济比重高、行政垄断广泛存在的经济体中,反垄断执法机关应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行政垄断需要区别对待,有些行政垄断是反垄断法需要约束的对象,有些则应归属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如果不能将二者分开,则势必影响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关键词】反垄断法;执法机构;行政垄断【写作年份】【正文】中国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垄断行业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取得了不少进展,但竞争机制的引入还是停留在分拆原有垄断企业的层面,尚未形成规范的进入和退出制度。从市场份额或其它标准来看,这些行业可能不构成垄断;但从进退障碍”的垄断判别标准来看,行政性准入限制广泛存在,这些行业仍是十足的垄断
    2012-07-02
    69人看过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首次开会王岐山任主任
    【星岛网讯】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于近日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这意味着王岐山经已出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另有消息称,继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局之后,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年底前将负责组建全新的外资并购联席委员会。作为外资并购的最高审查机构,上述联席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以及其它几个职能政府部门。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部署,近期各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组织起草市场总体竞争状况评估报告的大纲;研究起草行业分类和评估标准;研究建立反映各行业市场集中状况的数据库;开展反垄断法宣传和学习培训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2)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3)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4)协调反垄断
    2023-06-07
    6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行政垄断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一位经济学者在讨论社会经济现象的时候,使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后来法学界一些学者感觉中国的社会经济现象有别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垄断,于是借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将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政府专有交易看作是行政垄断。其实在计划经济时代,条块分割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具有必然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宪政体制不同,各个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的情形。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依靠完善民主宪政体制,通过建立更加有序合理的宪政关系,解决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乃至不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障碍问题。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之前,美国各个州的商事法律规则并不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朝野设立了一系列商事法律规则统一机构,通过起草并且向美国各个州推销统一的商法典,来消除贸易规则障碍。换句话说,美国联
    2023-06-07
    113人看过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暂的情况,并不会对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造成破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要市场的进入是开放的,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就应当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理解,而不应仅仅从一个国家国内市场的状况来理解。换句话说,在开放的国内市场中,特定市场(特定商品、技术、服务等)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应当由市场本身去解决,规制法律要做的是消除市场的进入障碍,而不是通过拆分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的方式恢复市场的竞争性结构。
    2023-06-14
    415人看过
  • 地方竞争凸现反垄断法作用
    最近河北一些地方客运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对本地相关企业过路过桥费用实行半价优惠。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也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行为。此事经国家发改委通报后,当地已进行改正。但类似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着。近年来,本届政府通过简政放权,试图恢复上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相互竞争的良性局面。但是,形势已发生变化,一些地方政府财力雄厚,竞争过程中具有绝对优势地位;而一些地方政府财力薄弱,如果允许外地资源进入本地开展竞争,那么,本地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正因为如此,部分地方政府一定会设置壁垒,千方百计阻止其他地区的市场主体进入。从表面上看,一些地方招商引资活动频繁,但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如果外地的市场主体给本地企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或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外部性,以至于影响本地经济长远发展,那么,这些地方政府一定会采取断然措施,驱逐或阻碍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济活动。从这个角
    2023-04-24
    118人看过
  • 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
    所谓行政垄断是指,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一些国家对某些相关市场的进入实行特许制度,而大批企业则被排斥在该市场之外,在市场内的企业,则因行政特许的原因,而取得了该市场的垄断地位。我国自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200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在减少行政垄断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所谓经济垄断,则是企业基于非行政特许的因素,而取的垄断地位的现象。垄断状态从褒贬角度分析,属于中性词。垄断对社会的积极方面,表现于她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能快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垄断对社会的消极方面,则表现在她能破坏价值规律,通过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恶意造成商品的供不应求,从而提高商品的价格,迫使消费者以垄断价格购买其商品,以达到敛取消费者合法财产的目的,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由于垄断状态的中性特征,如何保持垄断的积极一面,遏制垄断的消极
    2023-06-07
    14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 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反垄断委员会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5
      1、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 2、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3、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4、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 反垄断行政审判案件分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反垄断行政审判案件分下列两大类型: (一)针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执行机构体系为“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双层框架模式,其中反垄断委员会是在国务院下设置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机构,其具体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
    • 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