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的内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34:42 159 人看过

职业安全权,是劳动者依法所享有的在劳动的过程中不受职场危险因素侵害的权利。国内学术界类似的称谓有:职业安全卫生权、安全卫生保护权、劳动保护权等。①而国外一些学者则从广义上去界定,称为工作环境权、②劳动保护权。③概念认识上的差异,反映了学者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各国立法的态度。就职业安全的概念界定,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规定来看,则是指包括工作的物质要求与进行或监督工作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机器、设备、工作时间、工作组织和工作过程对工人身心能力的适应的主要行为领域所产生的安全问题。并特别指出:与工作有关的健康一词,不仅指没有疾病或并非体弱,也包括与工作安全和卫生直接有关的影响健康的身心因素。④

职业安全权是劳动权体系中的重要子权利,体现了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和要求。劳动关系是一个矛盾体,既具有财产属性,又具有人身属性,而人身属性决定了职业安全权产生的基础。这一权利的产生和发展表明,劳资双方不同的利益驱动和价值追求,无法通过私法的契约机制来完成对劳动者的全面的和彻底的保护,而必须导入以国家为主体的公法干预。因此,从性质上讲,职业安全权是一种与自由权相对应的社会权。与此(自由权)相对照的是,社会权则是与福利国家或积极性国家的国家观相对应的基本人权。自由权是在国民自由的范围内要求国家不作为的权利,而社会权则主要是在社会上对经济的弱者进行保护帮助时要求国家作为的权利。⑤因此,劳动者实现此项权利的基本手段就是国家立法,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明确用人单位和相关主体的法定义务,强化政府行政执法能力,使劳动者由传统安全法上的被动受益主体转变为主动权利主体,并实现安全卫生立法指导思想和理念上的转变。

职业安全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劳动权利相比较,呈现如下特征:1·人身权特征。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首要的和基本的内容,是公民最高的人格利益,是人存在的价值基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职场中存在着从属性特征,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完全支配权,受制于用人单位的支配和监督,这是法律所认可的,但是,正如国际劳工组织的宣言所倡导的劳动不是商品一样,任何场所、任何条件下劳动者都不是资本及其所有者的附属品,而是享有独立人格的自然人。劳动安全卫生法的任务,就是在用人单位的用人支配权与劳动者的人格独立权,在用人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与劳动者的人身权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平衡的立场受制于对劳动者人格的尊重和人权要求程度。任何抽象掉人身关系的劳动法,任何定位于财产权范畴的职业安全权,都是片面的。2·法定权特征。如果说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权首先是一种人身权,而人身权又是一种应有权利的话,那作为法定权利属性的职业安全权则具有了工具性的意义。职业安全权成为法律化与制度化的表现,表明这项权利的现实性和可及性。法定权利是权利的制度化,是权利存在的重要形态。它自始至终都处于应有权利与现实权利的中间位置,起着中介作用。⑥带有法定属性的职业安全权昭示了在这样一种公法关系中,国家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负有的义务必须履行。在职业安全权作为法定权利属性的条件下,其权利的本位性和权利主体的主导性就凸现出来,从而构成职业安全权利制度:权利主体制度、权利内容制度、权利实现制度、责任制度以及权利救济制度。在劳动法的权利体系中,法定权利固然起着导向作用,但仍有许多法定权利兼有约定权利的属性,法律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权利性质归属上做出选择,而作为职业安全权的法定权利属性则是唯一的和鲜明的。这正是这项权利的法律价值所在。3·职业安全权是权利束。职业安全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中所含的权利既有一致性又有独立性。从权利的内容和结构分析,既有个体性权利如拒绝权,也有集体性权利如建议权;既有实体性权利如紧急避险权,又有程序性权利如民事索赔权;既有劳动过程中权利如知情权,也有劳动过程之外的权利如工伤保险权、培训权等。应申明的是,从国际劳工立法和北欧一些国家劳动安全法、工作环境权法的立法趋势看,职业安全权呈现逐步深化态势,涵盖劳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体面劳动作为职业安全权的最高目标,以此促进劳动者身心和谐发展。这将是我国职业安全权发展的方向所在。

职业安全权的性质和特征,集中反映了劳动法的人本主义精神。劳动法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协调劳动关系,更多地在倡导和宣扬一种功利和价值观冲突和对峙中的主导性原则:劳动者权利本位思想。上文已指出,职业安全权从无到有,经历了法律由财产理性选择到人本理性选择的过程。当劳工的职业安全服从于资本财产法需要的时候,这样的私法权利本位对劳工来说是虚伪的:劳工生命的尊严和全部价值均在这种形式平等中丧失。私法契约所带来的不可克服的后果:劳工力量的强大、劳工团结权的承认以及社会主义运动和人权发展,使得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回归人本精神。权利本位模式设计下的公私权力(利)体系中,必然引导人文精神的复归,使之成为现代法律精神的要素。⑦依次推导,职业安全权的权利主体是劳动者,政府既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承担着通过立法和执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职责,而劳动者则可以通过工会组织行使职业安全的建议咨询权及一定范围的决策权,并可通过合法的劳工斗争,消灭或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工作场所及生产活动的安全。人本精神理念下的职业安全权不仅不会导致劳资关系冲突甚至破裂,反而能促成劳资关系和谐。从实证的角度讲,法律的目的之一,在于将当事人间潜在利益分配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促成事前规范,起点公平,消除冲突产生的可能性。确立职业安全权的目的,并不是剥夺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只是以人本精神为主旨,消除利益驱动下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权的侵害。安全使人的合作要求得到解放,合作的冲动反过来又增安全。安全依赖于均衡———合作本能与利已本能之间维持均衡。⑧因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权的丰富发展,不仅仅是劳资关系内在自发机制的一种有效矫正,更是协调劳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有雇佣关系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有雇佣关系的,可以和企业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是:

1、

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2、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实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隶属性。

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具有长期、持、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地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5、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涵
    一.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二.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三.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四.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五.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七.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八.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防范劳动规章制度风险的措施1.树立依章管理的理念,完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好的经理人拿制度说话,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它既是劳动者的行为规则,也是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则,要依法办事,首先就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不要拿单位领导人的话当作单位的规章制度,那是人治,而不是法治。那么,健全的劳动规章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制度呢一般认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劳动用工制度,包括职工招用、培训教育
    2023-07-21
    2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涵盖内容
    仲裁委员会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确定撒谎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1、劳动者与其雇佣单位之间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规章、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劳动性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者就业、劳动争议处理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3、工会与用人单位、员工在类型工会职权、维持员工合法权益方面产生的关系等。虚假劳动关系有的企业雇用了劳动者,却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没有雇用劳动者,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期案例提醒职场中人,认清虚假劳动关系,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雇主另有其人】裘某于2001年7月进入上海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的企业雇用了劳动者,却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没有雇用劳
    2023-06-30
    362人看过
  • 安全责任事故的内涵与外延:涵盖哪些情况?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工程安全责任事故方面网友提问:甲村扩建下水道,挖了7米深1米多宽的土壕。土壕的挖掘工作承包给了A。工人B,C被村委会领导指派下土壕去工作,结果在工作中土壕因挖掘不合格坍塌,B,C两人被埋,十来分钟后两人被村民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后复查身体并无大的损伤,请问您,这个事故责任怎么追究?追究A的责任还是追究村委会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106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
    2023-07-15
    60人看过
  • 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内容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3、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5、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
    2023-02-24
    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涵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吗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但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只有以下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
    2023-02-21
    356人看过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内涵
    本文强调了在处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时需要遵循的原则。首先,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责任人,如果事故责任人未受到适当的处理,也不能忽略。其次,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从中获得教训。最后,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1、在未查清事故原因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责任人;2、如果事故责任人未受到适当的处理,我们也不能忽略;3、同时,我们也应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从事故中获得了教训;4、最后,如果事故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我们也不能轻视。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 四 不 放 过 " 原 则 如 何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的 安 全 ?
    2023-09-03
    397人看过
  • 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
    用人单位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方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一、让员工在甲醛环境内上班属于违法吗?用人单位让员工在甲醛环境下上班是违法的。甲醛环境容易造成劳动者健康权受到侵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二、索要劳务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索要劳务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该得到报酬。根相关法律,对拖欠工资给予职工经济补偿是必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
    2023-06-25
    372人看过
  •  "职业培训与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重要的责任,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以保障他们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旨在培养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职业技能,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进行的培训活动。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应尽的责任。为了创建和谐的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保障他们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权 是 法 律 规 定 的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权是法律规定的。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
    2023-09-14
    298人看过
  • 物业职责与义务的内涵
    物业的职责和义务: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小区物业的职责有哪些小区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化、卫生、治安、环境进行的维护,修理和整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区秩序。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配专职护卫人员,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确保小区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2、物业的维护。制定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定期对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
    2023-08-06
    236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确保自身劳动安全卫生权益?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此为目的确定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都直接在另一方面转化为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劳动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下列权利1、劳动者可以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只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就有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来区别对待。2、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劳动者想要出售自己的体力或者是脑动力来获取报酬,可以自由地选择就业的权利,可以选址进入某一个行业或者是工作单位,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这样劳动
    2023-07-20
    258人看过
  •  劳动者权利:就业与职业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自由选择职业、获得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休息、获得社会保险福利以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劳动者依法具有以下就业权利: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具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休息的权利;具有获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就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现实中存在许多劳动者因为就业权益受到侵犯而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为了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就业权益,包括劳动合同中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等。只有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2.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
    2023-11-17
    121人看过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内涵是什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及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
    2023-07-15
    320人看过
  • 理解劳动法39条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所包括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并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劳动者另外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影响到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况。一、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需
    2023-06-30
    274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是否要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内容
    一、订立劳动合同是否要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内容1、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规定如下:(1)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
    2023-06-1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内涵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8
      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劳动保险基金的内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劳动保险基金由全国总工会和工会基层委员会保管,并由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由基层工会用以支付职工的各项抚恤费、补助费、救济费以及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补助。除用以劳动保险事业以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各企业会议部门,均设立劳动保险金的会计,负责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事。
    • 全面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涵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根据本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生活消费”,是指为个人或者家庭生活需要而消费物质资料或者精神产品的行为。“生活消费”的内涵是丰富的,不能将其仅仅理解为
    • 安全卫生是劳动者的哪一项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体现的是健康权。劳动者有在劳动中获得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劳动是生存权利的基本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权。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 不安抗辩权的内涵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0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后履行的当事人发生了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