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6:40:10 111 人看过

一、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二、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法院或专门机构同意。

三、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具体地讲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2、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

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申请相关文章
  •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一、破产宣告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律效力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使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二、破产宣告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该宣告其破产。破产宣告应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破产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其内容包括破产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应进行的其他事项;破产宣告日期。为了使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破产的有关情况,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债务人亏损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破产宣告时间、破产宣告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
    2023-04-24
    116人看过
  • 破产中的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首先,对于死亡之自然人来说,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但其生前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第一种情况,如果死亡自然人
    2023-04-29
    125人看过
  •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有:1、持有的现金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可立即变现的资产数额也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界定为非主要资产)。据此,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出货币存款余额及可立即变现资产数额之和均低于到期债务数额,即可满足。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举证,主要有:1、通俗讲,就是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小于负债数。
    2023-04-24
    328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6、债务人资产情况;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在实践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有关会计报表;(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5)全民所有制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提交有关批准文件;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经所有权人同意或企业权力机关决议,可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应提交相应批准文件;(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
    2023-04-29
    117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6、债务人资产情况;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在实践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有关会计报表;(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5)全民所有制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提交有关批准文件;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经所有权人同意或企业权力机关决议,可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应提交相应批准文件;(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
    2023-04-12
    204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核对哪些
    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需要核对下列事项:一、债权的真实性;二、债权在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一、公司离职员工能申请破产清算吗员工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除非员工是债权人。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而清理债务则必须强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二、倒闭和破产有哪些区别企业倒闭与公司破产二者的区别如下:1、企业破产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2、企业倒闭是企业破产的一种情形。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
    2023-02-27
    8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破产申请
    相关咨询
    •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2、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 3、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4、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无保持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对个别债务人的清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个别债务。 根据《破产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若债务人仍然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其清偿行为无效,债务人已经清唱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主张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恶意对个别债权人提供优惠性清偿,法院除裁定清偿行
    •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进行必要的限制。
    • 主申请破产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4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
    •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24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