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通常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3 07:57:56 199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通常怎么认定

关于医疗事故的确立标准可明确为以下五点:

第一,医疗事故受害方必须为经过合法注册持证的医疗机构及其专业的医生或护士;

第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的医护人员在医疗操作过程中必须违反了相关国家制定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严格遵循的诊疗护理程序和行业规范;

第三,作为医疗事故直接实施者的医患人员,其应当对于自己在医疗治疗过程中的任何疏忽或是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至少应该出现能够被确认的患者身体伤害等方面的具体后果;

最后,需要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与造成受害者损伤的结果之间具有必然联系,即所谓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医疗事故鉴定要哪些材料

针对在医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建议您准备以下几项重要内容:首先是关于患者在院期间的全部病史档案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以及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等原始病历资料原件;其次,还需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以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原始病历资料原件;最后,为了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请您准备好与此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与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不属于医疗事故有以下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施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2023-07-19
    7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一)手术科室医疗事故的认定
    医疗实践中,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1患者手术前病情危重,来不及手术死亡。2患者病情手术前诊断不明,观察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3对患者的病情延迟诊断、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损伤、功能损害。4术前诊断已明,待手术过程中贻误手术时机,病情突然恶化造成不良后果或患者死亡。5术前病情疑难或复杂,经必须的准备之后才可手术,尽力的准备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6术前病情需其他科协助诊断、处理,术中需其他科合作,而手术者没有邀请其他科会诊,术中发生严重后果。7手术中发现术前诊断错误,不应手术。8手术中发现诊断错误,临时更改手术方案或手术部位。9手术中大出血。10手术中造成不应有的神经、器官损伤。11手术中意外死亡。12手术诱发潜在疾病恶化。13手术部位错误。14因各种原因收治非本科患者延误手术或代替其他科手术,发生不良后果。
    2023-06-08
    113人看过
  • 常熟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
    2023-03-10
    116人看过
  • 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
    1、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3、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4、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
    2023-03-25
    42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常见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常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等等。一、如何提起医疗事故纠纷诉讼?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
    2023-02-04
    301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认定,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一、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认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就医疗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医疗事故产生的原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
    2023-06-23
    267人看过
  • 整形失误会构成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在性质上属于医疗行为,如果是在非正式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则可能构成非法行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实践中一般
    2023-05-07
    2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鉴定怎么做
    1、选择伤残鉴定机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2、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
    2023-02-16
    49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通常情况会判刑吗
    一、医疗事故通常情况会判刑吗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的等级界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
    2023-06-18
    1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
    2023-03-28
    12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二是,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护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他们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
    2023-03-16
    167人看过
  • 通常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一、通常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卫生部处理办法有哪些?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卫生部处理办法为卫生行政部门进
    2023-04-13
    427人看过
  • 通常鉴定人员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被开除的情形有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人员不按规定受理鉴定材料;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鉴定;提前泄露鉴定专家名单的以及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涂改、销毁鉴定材料;威胁、利诱证人作伪证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都将被追究责任。违反这些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受到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一)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二)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混乱而致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机关可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暂扣或吊销责任医疗单位的行医许可证。(三)
    2023-03-22
    1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医疗费怎么认定是否合理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确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医疗费主要用于个人,是指个人身体遭受损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代用器官费及内固定器材费、再次手术费等,一般来说其中医药费所占比例最大,其数额也最高。医疗费用的计算,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确定医疗费用的一般原则是依据医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凭证,凭证显示的金额就是医疗费的数额。需要注意,这里的收费凭证是符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范的合法凭证,如果不是正当途径得到的收费凭证,法院很有可能以证据不能证明医疗费用为由驳回医疗费的请求。比如当事人在黑诊所或黑药点治疗,缺乏合法的收费凭证,只有经手人的收条,这些证据就不具有足够的证明力。二、车祸医疗费报销只有在
    2023-02-1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认定需要了解的常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医疗事故认定需要了解的常识: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性。 2、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3、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5、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6、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7、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 出院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认定怎么收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0
      1、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2、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 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的事实主体中,有过错的只涉及一方,即医院;而即便该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能追究谁有过错,只能是“谁申请,谁付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
    • 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事故罪的定义所谓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二)客观要件本
    • 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医疗费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6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